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我爱我家”优选增值服务产品细则
凡订购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以下简称“卡中心”)“我爱我家”优选增值服务产品(以下简称“我爱我家”或“本产品”)的中信银行信用卡持卡人(仅限主卡持卡人购买,以下简称“持卡人”),在产品有效期内,可享受零起点短信提醒服务、免除卡片挂失手续费服务、电话医生服务、重疾绿色通道服务和重大疾病全球二次诊疗服务,附赠家庭综合意外伤害保险服务、意外住院医疗保险金及意外伤害保险金服务(具体权益以权益列表为准,不同产品享受不同的权益,此处仅为列举)。
请持卡人仔细阅读本产品细则,若持卡人同意申请办理相关产品,即表示其已阅读并同意遵守本产品细则、本细则中约定的保险服务条款及相关收费标准,并且对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充分理解。
☆特别提示:
1.请持卡人重点关注本产品细则加粗加重或变更颜色的部分内容。
2.请持卡人认真阅读相应保险条款,附赠保险服务权益以相应保险条款为准,保险服务由具备合法资质的保险公司提供,卡中心不对保险服务及理赔事宜提供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本产品细则中承保保险公司的相关保险条款可能存在滞后性,具体以承保保险公司官网或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官网提供的条款为准。
3.持卡人知悉并同意:若持卡人订购家庭意外险产品,附赠的持卡人其他家庭成员(不含未成年子女)意外伤害险需其他家庭成员通过点击持卡人转发的正确链接/登录网站进入团体保险投保确认页面,填入该家庭成员本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信息,并完成手机短信验证,确认非持卡人的团体保险投保意愿方为有效。如家庭成员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确认,则视为持卡人及家庭成员自动放弃该部分保障。
4.为了保证服务权益的延续性,本产品将在到期后自动续期并扣费,若因余额不足、卡片状态异常等原因扣费失败,将于T+15天进行再次扣费,扣费成功后服务权益方生效,从生效日起,各服务有效期以持卡人购买产品的具体期限为准;若T+15天扣费失败,则服务终止。产品到期前,卡中心将发送续期提示短信。若持卡人需退订本产品,请致电卡中心客服热线40088-95558申请办理。
5.成功购买本产品后,根据监管要求和履行合同所需,持卡人的姓名、证件号码、订单号、订单日期及商品代码将给到卡中心合作的承保保险公司和服务合作机构,用于为持卡人投保和提供服务。
一、增值服务权益内容
二、服务有效期
(一)“我爱我家”优选增值服务产品提供的重疾绿色通道服务、重大疾病全球二次诊疗服务、电话医生服务及附赠的保险权益自成功购买之日的次月10日凌晨生效,零起点短信提醒服务、免除卡片挂失手续费服务自成功购买之日起次日凌晨生效;从生效日开始,各服务有效期以持卡人购买产品的具体期限为准。
(二)“我爱我家”优选增值服务产品到期后,若持卡人未主动退订本产品,为了保证服务权益的延续性,本产品将在到期后自动续期,卡中心将于服务到期后的3日内从持卡人信用卡账户中扣除续期的产品费用,若因余额不足、卡片状态异常等原因扣费失败,将于T+15天进行再次扣费,扣费成功后服务权益方生效,从生效日起,各服务有效期以持卡人购买产品的具体期限为准;若T+15天扣费失败,则服务终止。产品到期前,卡中心将发送续期提示短信。若持卡人需退订本产品,请致电卡中心客服热线40088-95558申请办理。
三、收费标准及规则
(一)“我爱我家”优选增值服务产品费用,按户计收,每位主卡持卡人(无论持有几张主卡)仅限订购一份,若一位主卡持卡人订购多份同款优选增值服务产品也仅能享受一份该款优选增值服务产品的功能。
(二)仅限主卡持卡人订购“我爱我家”优选增值服务产品。
(三)“我爱我家”优选增值服务产品价格,以卡中心公告为准,若持卡人需开具发票,请致电卡中心客服热线40088-95558申请办理。
(四)若持卡人在服务有效期届满前退订本产品,则已收取的产品费用不予退还,服务将提供到原订购周期的截止日结束。
(五)本产品所扣取的费用记入持卡人指定的信用卡当期对账单,由持卡人在账单显示的还款期内正常还款。
(六)“我爱我家C/D”优选增值服务产品附赠的保险权益,仅限投保年龄为16-70周岁持卡人,若持卡人超过70周岁,卡中心不再扣取产品费用,本产品及附赠保险保障权益自动失效。“我爱我家E”优选增值服务产品附赠的保险权益,仅限投保年龄为18-75周岁持卡人,若持卡人超过75周岁,卡中心不再扣取产品费用,本产品及附赠保险保障权益自动失效。
(七)“我爱我家”优选增值服务附赠的家庭综合意外伤害保险,投保人为卡中心、被保险人为订购“我爱我家”优选增值服务产品且保险权益已生效的持卡人本人及其家庭成员(配偶、子女),由于附赠保险含有死亡保险责任,持卡人确认已就投保事项及保险金额征得了其他被保险人的同意及认可(未成年子女需取得其监护人的同意及认可)。
(八)卡中心将通过如下方式取得持卡人家庭成员(不含未成年子女)同意及认可:附赠持卡人家庭成员(不含未成年子女)通过点击持卡人所转发的正确链接/登录网站进入团体保险投保确认页面,填入家庭成员本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信息,并完成手机短信验证,确认非持卡人的团体保险投保意愿。如家庭成员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确认,则视为持卡人及家庭成员自动放弃该部分保障。
四、其他说明
(一)卡中心有权在不对持卡人权益造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单方调整承保本产品附赠保险权益和相关服务的保险公司和服务合作机构,并以网站公告或短信提示等方式通知持卡人,持卡人确认对此类调整及其通知方式无异议。
(二)持卡人保证产品及服务办理过程中填写的信息真实有效,并承担填写虚假信息或失效信息而产生的全部不利后果。如持卡人的个人信息发生改变,需及时拨打客服热线40088-95558进行更新。为了帮助持卡人顺利完成交易、保障持卡人的交易安全、查询订单信息、提供后续权益发放及售后服务,持卡人知悉并同意,购买本产品时,卡中心有权收集系统生成商品订单中所获取的持卡人姓名、收货地址、身份证号码及手机号码、订单号、持卡人应支付的货款以及支付方式,并有权根据监管要求和履行合同所需,将持卡人个人的姓名、证件号码、订单号、订单日期及商品代码相关信息给到卡中心合作的承保保险公司和服务合作机构,用于为持卡人投保和提供服务。
(三)在法律及监管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卡中心保留受理及终止上述产品、对产品条款进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延迟或提前终止本产品、更换同等价值产品、修改续期方式等任何内容的修改)的权利,并有权根据实际业务情况选择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公告、对账单告知、电子邮件告知、短信通知或语音电话通知等一种或多种方式提前通知持卡人修改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保险公司变更、本细则的修改或者优选增值服务内容的修改等。该等修改自公告中载明的生效日期开始生效,持卡人有权在公告期内选择是否同意该等修改。如持卡人不接受该等修改,持卡人应在公告中载明的生效日期前终止使用本产品,并按照规定办理退订手续。否则,视为持卡人同意该等修改,修改后的内容对持卡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四)如持卡人在进行“我爱我家”附赠保险权益索赔的过程中有任何欺诈或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等违法或违约行为,卡中心有权依照信用卡领用合约,中止或终止其信用卡账户或者取消其用卡资格;构成违法犯罪行为的,卡中心保留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向司法机关举报)的权利。
(五)持卡人知悉并同意:附赠的保险权益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或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或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卡中心不对保险服务及理赔事宜提供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请购买产品的持卡人认真阅读承保保险公司的相应保险条款,如有疑问,请在订购本产品前咨询承保保险公司客服。本细则中承保保险公司的相关保险条款可能存在滞后性,具体以承保保险公司官网或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官网提供的最新版本为准。
(六)如出现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灾害事件、遭受严重网络攻击或因系统故障需要暂停服务等),卡中心可依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免除责任。因上述原因导致本产品服务无法提供的,卡中心有权在官网发布公告并全部或部分停止本产品服务。
(七)本产品细则未尽事项,以《中信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银行业监管规定、银行业务规定及金融惯例等有关规定为准。
(八)若持卡人对本条款细则有任何疑义或需进行业务咨询,可拨打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咨询(投诉)电话:40088-95558。
(九)“我爱我家C/D”产品:2023年10月1日起购买本产品,附赠的保险服务由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承保理赔及保单查询服务电话956030。2020年10月1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止购买本产品,附赠的保险服务由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承保,承保理赔及保单查询服务电话95589。2020年9月30日前购买本产品,附赠的保险服务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承保,承保理赔及保单查询服务电话0755-95518。
(十)“我爱我家E”产品:本产品附赠的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服务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简称“人保财险”)承保,承保理赔及保单查询服务电话为0755-82395518(工作时间)或0755-95518(24小时);本产品附赠的最高1万元意外住院医疗保险金+最高20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金,2022年6月至2024年8月8日(含)订购和续费的订单享有,由太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承保理赔及保单查询服务电话95589。
持卡人在下单页面勾选“我已知悉并同意”后,视为持卡人已详尽阅读并完全知晓、理解并承诺遵守本产品细则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