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还款宝”优选增值服务产品细则
凡订购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以下简称“卡中心”)“还款宝”增值服务产品(以下简称“还款宝”或“本产品”)的中信银行信用卡持卡人(仅限主卡持卡人购买,以下简称“持卡人”),在产品有效期内,可享受最低还款额循环利息打8折服务和零起点免费短信提醒服务。
请持卡人仔细阅读本产品细则,若持卡人同意申请办理相关产品,即表示其已阅读并同意遵守本产品细则及相关收费标准,并且对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充分理解。
☆特别提示:
1.请持卡人重点关注本产品细则加粗加重或变更颜色的部分内容。
2.持卡人知悉并同意:
(1)为了保证服务权益的延续性,本产品将在到期后自动续期并扣费,若因余额不足、卡片状态异常等原因扣费失败,将于T+15天进行再次扣费,扣费成功后服务权益方生效,从生效日起,各服务有效期以持卡人购买产品的具体期限为准;若T+15天扣费失败,则服务终止。产品到期前,卡中心将发送续期提示短信。若持卡人需退订本产品,请致电卡中心客服热线40088-95558申请办理。
(2)本产品支持订购后7天无理由退订。若持卡人申请产品退订时,卡中心已根据本产品为持卡人办理了循环利息减免,对于已减免的循环利息,卡中心将于产品退订成功后7个工作日内在持卡人信用卡账户内予以扣回。
(3)若持卡人在产品有效期内逾期还款,则逾期当期不享受最低还款额循环利息打8折的权益。
(4)购买本产品时,卡中心有权收集系统生成商品订单中所获取的持卡人姓名、收货地址、身份证号码及手机号码、订单号、持卡人应支付的货款以及支付方式。
一、增值服务权益内容
(一)权益列表
产品名称 | 会员权益内容 | 产品定价 |
还款宝 | 1.最低还款额循环利息打8折权益; 2.零起点免费短信提醒服务。 |
199元/年 |
注:
最低还款额:最低还款额是指持卡人每月最低需偿还的账单金额,一般为账单金额的2%-15%,具体以账单展示为准,会显示在当月账单上,无需特殊申请,选择最低额还款不会影响个人信用。
循环利息:截至账单最后还款日,持卡人还最低还款金额以上但未全额还款,而产生的利息。还款宝减免循环利息中消费利息和消费分期利息部分,不包含其他利息。
(二)权益细则
1、最低还款额循环利息打8折服务内容
在产品服务有效期内,持卡人因进行最低还款额还款而产生循环利息后,卡中心次月减免该循环利息20%部分,具体以持卡人账单显示为准,利息减免总金额不超过利息收取总金额。
注:
(1)对于购买本产品前发生最低还款额还款而产生的循环利息,不予以减免;
(2)还款宝仅减免循环利息中消费利息和消费分期利息部分,不包含其他利息。
(3)还款宝利息冲减将剔除其他渠道的利息减免:即当月还款宝利息冲减金额=(上月已产生的循环利息-上月其他方式已冲减的循环利息)*20%。
2、零起点消费短信提醒服务内容
在产品服务有效期内,购买本产品的中信银行信用卡个人卡主卡持卡人,可享笔笔消费短信提醒服务。
二、服务有效期
(一)“还款宝”增值服务产品自持卡人成功购买产品后的次日凌晨生效,有效期以持卡人购买产品的具体期限为准。
(二)“还款宝”优选增值服务产品到期后,若持卡人未主动退订本产品,为了保证服务权益的延续性,本产品将在到期后自动续期,卡中心将于服务到期后的3日内从持卡人信用卡账户中扣除续期的产品费用,若因余额不足、卡片状态异常等原因扣费失败,将于T+15天进行再次扣费,扣费成功后服务权益方生效,从生效日起,各服务有效期以持卡人购买产品的具体期限为准;若T+15天扣费失败,则服务终止。若持卡人需退订本产品,请致电卡中心客服热线40088-95558申请办理。
三、收费标准及规则
(一) “还款宝”优选增值服务产品费用,按户计收,每位主卡持卡人(无论持有几张主卡)仅限订购一份,持卡人名下主卡均可享受该产品权益,若一位主卡持卡人订购多份同款优选增值服务产品也仅能享受一份该款优选增值产品服务。
(二)仅限卡片状态正常的普卡、金卡、白金卡主卡持卡人(信银卡、信金卡、公务卡、蓝卡、返利卡除外)订购“还款宝”优选增值服务产品。
(三)“还款宝”优选增值服务产品价格,以卡中心公告为准,若持卡人需开具发票,请致电卡中心客服热线40088-95558申请办理。
(四)“还款宝”产品支持订购后7天无理由退订,若持卡人申请“还款宝”产品退订时,卡中心已根据本产品为持卡人进行了循环利息减免,对于已减免的循环利息,卡中心将于还款宝产品退订成功后7个工作日内在持卡人信用卡账户内予以扣回。
(五)请持卡人知悉并理解,若购买该产品持卡人在产品有效期内逾期,则不享受循环利息减免权益。
(六)本产品所扣取的费用记入持卡人指定的信用卡当期对账单,由持卡人在账单显示的还款期内正常还款。
(七)请持卡人知悉并理解,若购买该产品持卡人在产品有效期内逾期,则不享受循环利息减免权益。
(八)“还款宝”增值服务产品服务的费用价格及资格条件等,以持卡人办理页面显示为准。
四、其他说明
(一)持卡人保证产品及服务办理过程中填写的信息真实有效,并承担填写虚假信息或失效信息而产生的全部不利后果。如持卡人的个人信息发生改变,需及时拨打客服热线40088-95558进行更新。为了帮助持卡人顺利完成交易、保障持卡人的交易安全、查询订单信息、提供后续权益发放及售后服务,持卡人知悉并同意,购买本产品时,卡中心有权收集系统生成商品订单中所获取的持卡人姓名、收货地址、身份证号码及手机号码、订单号、持卡人应支付的货款以及支付方式。
(二)在法律及监管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卡中心保留受理及终止上述产品、对产品条款进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延迟或提前终止本产品、更换同等价值产品、修改续期方式等任何内容的修改)的权利,并有权根据实际业务情况选择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公告、对账单告知、电子邮件告知、短信通知或语音电话通知等一种或多种方式提前通知持卡人修改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本细则的修改或者优选增值服务内容的修改等。该等修改自公告中载明的生效日期开始生效,持卡人有权在公告期内选择是否同意该等修改。如持卡人不接受该等修改,持卡人应在公告中载明的生效日期前终止使用本产品,并按照规定办理退订手续。否则,视为持卡人同意该等修改,修改后的内容对持卡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如出现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灾害事件、遭受严重网络攻击或因系统故障需要暂停服务等),卡中心可依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免除责任。因上述原因导致本产品服务无法提供的,卡中心有权在官网发布公告并全部停止或部分停止本产品服务。
(四)本产品细则未尽事项,以《中信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银行业监管规定、银行业务规定及金融惯例等有关规定为准。
(五)若持卡人对本条款细则有任何疑义或需进行业务咨询,可拨打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咨询(投诉)电话:40088-95558。
持卡人在下单页面勾选“我已知悉并同意”后,视为持卡人已详尽阅读并完全知晓、理解并承诺遵守本产品细则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