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惠会员
凡订购“分期惠”增值服务产品的持卡人,在产品有效期内,可享受卡中心提供账单分期(含账单单笔分期)、现金分期优惠券和免除卡片挂失费服务,具体权益如下:
产品名称 | 产品价格 | 权益内容 |
“分期惠”会员A | 120元/年 支持按年度续费 |
年度内同时享受如下2个权益,价值共240元优惠券: 1.价值240元现金分期优惠券:20元*12张,按月发放; (无门槛,仅现金分期使用) 2.免除卡片挂失费1次; |
30元/季 支持按季度续费 |
季度内同时享受如下2个权益,价值共60元优惠券: 1.价值60元现金分期优惠券:20元*3张,按月发放; (无门槛,仅现金分期使用) 2.免除卡片挂失费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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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元/月 支持按月度续费 |
月度内同时享受如下2个权益,价值共20元优惠券: 1.价值20元现金分期优惠券:20元*1张,按月发放; (无门槛,仅现金分期使用) 2.免除卡片挂失费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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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惠”会员B | 240元/年 支持按年度续费 |
年度内同时享受如下2个权益,价值共480元优惠券: 1.价值480元现金分期优惠券:40元*12张,按月发放; (无门槛,仅现金分期使用) 2.免除卡片挂失费1次; |
60元/季 支持按季度续费 |
季度内同时享受如下2个权益,价值共120元优惠券: 1.价值120元现金分期优惠券:40元*3张,按月发放; (无门槛,仅现金分期使用) 2.免除卡片挂失费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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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元/月 支持按月度续费 |
月度内同时享受如下2个权益,价值共40元优惠券: 1.价值40元现金分期优惠券:40元*1张,按月发放; (无门槛,仅现金分期使用) 2.免除卡片挂失费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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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惠”会员C | 120元/年 支持按年度续费 |
年度内同时享受如下2个权益,价值共240元优惠券: 1.价值240元账单分期优惠券:20元*12张,按月发放; (无门槛,仅账单分期使用) 2.免除卡片挂失费1次; |
30元/季 支持按季度续费 |
季度内同时享受如下2个权益,价值共60元优惠券: 1.价值60元账单分期优惠券:20元*3张,按月发放; (无门槛,仅账单分期使用) 2.免除卡片挂失费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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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元/月 支持按月度续费 |
月度内同时享受如下2个权益,价值共20元优惠券: 1.价值20元账单分期优惠券:20元*1张,按月发放; (无门槛,仅账单分期使用) 2.免除卡片挂失费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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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惠”会员D | 240元/年 支持按年度续费 |
年度内同时享受如下2个权益,价值共480元优惠券: 1.价值480元账单分期优惠券:40元*12张,按月发放; (无门槛,仅账单分期使用) 2.免除卡片挂失费1次; |
60元/季 支持按季度续费 |
季度内同时享受如下2个权益,价值共120元优惠券: 1.价值120元账单分期优惠券:40元*3张,按月发放; (无门槛,仅账单分期使用) 2.免除卡片挂失费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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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元/月 支持按月度续费 |
月度内同时享受如下2个权益,价值共40元优惠券: 1.价值40元账单分期优惠券:40元*1张,按月发放; (无门槛,仅账单分期使用) 2.免除卡片挂失费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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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惠”会员E | 120元/年 支持按年续费 |
年度内同时享受如下4个权益,价值共360元优惠券: 1.价值120元通用分期优惠券:10元*12张,按月度发放; (无门槛,账单分期和现金分期皆通用) 2.价值120元账单分期优惠券:30元*4张,按季度发放; (账单分期金额≥1万元,仅账单分期使用) 3.价值120元现金分期优惠券:30元*4张,按季度发放; (现金分期金额≥2万元,仅现金分期使用) 4.免除卡片挂失费1次; |
30元/季 支持按季度续费 |
季度内同时享受如下4个权益,价值共90元优惠券:: 1.价值30元通用分期优惠券:10元*3张,按月度发放; (无门槛,账单分期和现金分期皆通用) 2.价值30元账单分期优惠券:30元*1张,按季度发放; (账单分期金额≥1万元,仅账单分期使用) 3.价值30元现金分期优惠券:30元*1张,按季度发放; (现金分期金额≥2万元,仅现金分期使用) 4.免除卡片挂失费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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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惠”会员F | 240元/年 支持按年度续费 |
年度内同时享受如下4个权益,价值共720元优惠券: 1.价值240元通用分期优惠券:20元*12张,按月度发放; (无门槛,账单分期和现金分期皆通用) 2.价值240元账单分期优惠券:60元*4张,按季度发放; (账单分期金额≥1万元,仅账单分期使用) 3.价值240元现金分期优惠券:60元*4张,按季度发放; (现金分期金额≥2万元,仅现金分期使用) 4.免除卡片挂失费1次; |
60元/季 支持按季度续费 |
季度内同时享受如下4个权益,价值共180元优惠券: 1.价值60元通用分期优惠券:20元*3张,按月度发放; (无门槛,账单分期和现金分期皆通用) 2.价值60元账单分期优惠券:60元*1张,按季度发放; (账单分期金额≥1万元,仅账单分期使用) 3.价值60元现金分期优惠券:60元*1张,按季度发放; (现金分期金额≥2万元,仅现金分期使用) 4.免除卡片挂失费1次; |
说明:为避免异议,特此声明本产品服务项下,“分期惠”会员产品有效期一个月的时间从生效之日起算,到下月的此日止。该月没有对应日期的,到该月最后一日止,三个月为一季度,十二个月为一年度。
一、权益产品介绍
1、现金分期优惠券:
为订购“分期惠”A/B的持卡人每月分别提供价值20元/40元现金分期优惠券,依据持卡人订购产品时长分月度发放,年度产品发放12张,季度产品发放3张,月度产品发放1张,每张券有效期1个月,不设置优惠券使用门槛,优惠券仅可抵扣分期利息,分期利息抵扣平均到每期,不限制持卡人办理分期期数;
为订购“分期惠”E/F的持卡人每月分别提供价值40元/60元的现金分期优惠券,依据持卡人订购产品时长分季度发放,年度产品发放4张,季度产品发放1张,每张券有效期3个月,单次现金分期金额≥2万元可使用,优惠券仅可抵扣分期利息,分期利息抵扣平均到每期。
说明:“分期利息抵扣平均到每期”是指每期可抵扣分期利息金额=分期优惠券面值(如40元)/分期期数(如3期)=13.3元
2、账单分期优惠券:
为订购“分期惠”C/D的持卡人每月分别提供价值20元/40元的账单分期优惠券,依据持卡人订购产品时长分月度发放,年度产品发放12张,季度产品发放3张,月度产品发放1张,每张券有效期1个月,不设置优惠券使用门槛,优惠券仅可抵扣分期利息,分期利息抵扣平均到每期,不限制持卡人办理分期期数;
为签约“分期惠”E/F的持卡人每月分别提供价值40元/60元的账单分期优惠券,依据持卡人订购产品时长分季度发放,年度产品发放4张,季度产品发放1张,每张券有效期3个月,单次账单分期金额≥1万元可使用,优惠券仅可抵扣分期利息,分期利息抵扣平均到每期。
说明:“分期利息抵扣平均到每期”是指每期可抵扣分期利息金额=分期优惠券面值(如40元)/分期期数(如3期)=13.3元
3、通用分期优惠券:
为订购“分期惠”E/F的持卡人每月分别提供价值10元/20元的通用分期优惠券,依据持卡人订购产品时长分月度发放,年度产品发放12张,季度产品发放3张,每张券有效期1个月,不设置优惠券使用门槛,账单分期和现金分期业务皆可使用,优惠券仅可抵扣分期利息,分期利息抵扣平均到每期。
说明:“分期利息抵扣平均到每期”是指每期可抵扣分期利息金额=分期优惠券面值(如20元)/分期期数(如6期)=3.3元
4、免除卡片挂失费:
为订购“分期惠”A/B/C/D/E/F的持卡人提供1次免除卡片挂失费服务。
二、购买规则
1、订购仅限符合分期条件的卡片状态正常的普卡、金卡、白金卡主卡持卡人(信银卡、信金卡除外)订购,按持卡人为单位计收,并在产品服务有效期内对持卡人生效。每位主卡持卡人(无论持有几张主卡)仅限订制一份“分期惠”,若一位主卡持卡人订制多份同款产品服务也仅能享受一份产品服务。
2、“分期惠”产品自持卡人购买产品后的次日零点生效。为保证服务权益延续性,“分期惠”增值服务产品将在到期后自动续期并扣费。产品到期前,卡中心将发送续期扣费提示短信,您如要停止办理,则请按照短信操作提示,否则本产品将自动续期并扣费。
3、所扣取的产品费用记入持卡人指定的信用卡对账单,由持卡人在账单显示的还款期内正常还款。
4、“分期惠”产品服务的费用价格及资格条件等,以持卡人办理页面显示为准。
三、“分期惠”增值服务产品使用规则
1、持卡人购买分期惠产品成功后,首张优惠券将于购买后的7个自然日内发放至持卡人账户,次月及后续优惠券于每月10号前统一发放持卡人账户。
2、成功购买分期惠产品且优惠券发放至持卡人后,持卡人才可以对新增分期产品订单使用该优惠券;于优惠券发放前生成的分期订单,不可使用分期惠产品的优惠券。优惠券以优惠券发放后新增分期订单办理界面提示使用并由持卡人勾选的形式使用。
3、分期优惠券(含现金分期优惠券、账单分期优惠券、通用分期优惠券)仅可抵扣分期利息,每笔订单仅可使用一张优惠券,优惠券不可拆分,当单笔订单可抵扣利息金额小于优惠券金额,优惠券多出金额自动失效。
4、“分期惠”增值服务产品根据持卡人购买权益时长不同,有效期自购买成功次日起,一月、一季度或一年有效。“分期惠”增值服务产品所发放的优惠券有效期自优惠券发放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一个月,优惠券可使用时间不受“分期惠”增值服务产品到期影响。
5、若持卡人在服务有效期届满前退订“分期惠”产品,则已收取的产品费用按照服务期限折损后退回,服务将提供到申请退货截止日结束。
四、其他说明
1、卡中心将提前公告或通知(卡中心有权根据实际业务情况选择以下一种或多种方式予以公告或通知,具体可供选择的通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公告、对账单告知、电子邮件告知、短信通知或语音电话通知等)持卡人下述修改事项:本业务细则的修改或者“分期惠”优选增值服务内容的修改等。该等修改自公告或通知中载明的生效日期开始生效,持卡人有权在限定内选择是否同意该等修改。如持卡人不接受该等修改,持卡人应在公告中载明的生效日期前终止使用本业务,并按照规定办理退订手续。否则视为持卡人同意该等修改,修改后的内容对持卡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2、本协议未尽事项依据《中信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银行业监管规定、银行业务规定及金融惯例等有关规定办理。
3、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卡中心保留对本细则的最终解释权,咨询(投诉)电话40088-95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