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提供 : 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合作期限 : 2020年6月起
产品名称 :
保险销售热线:4001895558
消费者维权途径:客服热线95535
富德生命全心全意综合(臻享版)保障计划
产品特色:
1.提供意外医疗保险及意外住院津贴
2.意外身故或伤残保险金给付
3.自驾车或水陆公共交通意外身故或伤残保险金给付
4.航空意外身故或伤残保险金给付
5.法定节假日意外身故或伤残保险金给付
6.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给付
7.满期保险金给付责任。
产品内容
险种名称 | 交费期间(年/月交) | 投保年龄 |
《富德生命全心全意长期意外医疗保险(臻享版) | 10 年交 | 18 至50 周岁 |
《富德生命附加全心全意长期意外伤害保险(臻享版) | 10 年交 | 18 至50 周岁 |
《富德生命附加全心全意两全保险(臻享版)》 | 10 年交 | 18 至50 周岁 |
《富德生命全心全意长期意外医疗保险(臻享版)》
投保年龄:18 至50 周岁
缴费方式: 年交、月交
缴费期间:10 年交
保障期间:35 年。
职业限制:1-4类可投保
合同自签收之日起15天内,如果您对本合同感到不满意,您可以要求退还全部已交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富德生命附加全心全意长期意外伤害保险(臻享版)》
投保年龄:18 至50 周岁
缴费方式: 年交、月交
缴费期间:10 年交
保障期间:35 年。
职业限制:1-4类可投保
合同自签收之日起15天内,如果您对本合同感到不满意,您可以要求退还全部已交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富德生命附加全心全意两全保险(臻享版)》
投保年龄:18 至50 周岁
缴费方式: 年交、月交
缴费期间:10 年交
保障期间:25 年/30 年
职业限制:1-4类可投保
合同自签收之日起15天内,如果您对本合同感到不满意,您可以要求退还全部已交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保险利益:
30周岁全先生,为自己购买了本产品,2019年3月10日保单生效,保险期间35年。主险长期意外医疗保险基本保额2万元(有社保),附加长期意外伤害保险基本保额20万元;10年交;约定30年后领取附加两全满期保险金;每月交费498.24元。
√ 35岁:摔伤致尾椎骨骨折,治疗花费15000元,住院20天,自付10000元。赔付医疗费用9800元,住院补贴2000元
√ 40岁:保费已交清,保障继续享有
√ 50岁:5月1日乘网约车,意外导致9级伤残,治疗花费20000元,自付12000元。赔付伤残金16万元、医疗费用11800元
√ 60岁:所交保费按135%返还,保障继续享有
√ 65岁:若客户在65周岁前不幸因意外身故或全残还可获得合同约定的相应赔付;若平安健康65周岁合同终止
产品示例
举例说明:
以下为本产品组合的保险责任
保障内容 | 保险金额/责任限额(万元) |
附加全心全意两全(臻享版) 身故/全残、满期保险金给付 |
若被保险人至附加两全保险满期日仍生存,无论是否理赔过意外伤残/医疗,均可在满期日返还已交保费的120%/135%作为满期金; 若在附加两全保险满期日前身故/全残,则给付已交保费的120%/135%作为身故/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
附加全心全意长期意外伤害保险(臻享版) 意外身故/伤残保险金给付 |
一般意外导致身故或伤残按附加长期意外伤害保险基本保额的1倍赔付,水陆公共交通意外/自驾意外按2倍赔付,航空意外按3倍赔付。 |
附加全心全意长期意外伤害保险(臻享版) 法定节假日意外身故/伤残保险金给付 |
若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发生意外导致身故或伤残,保障额度再次翻倍(一般意外按附加长期意外伤害保险基本保额2倍赔付,水陆公共交通/自驾意外按4倍赔付,航空意外按6倍赔付)。 |
全心全意长期意外医疗保险(臻享版)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给付 |
每一保险年度内最高给付1倍主险保额,保障期内最高10倍主险保额;每一保险年度内免赔额为200元。有社保,但未用社保结算,按70%赔付 |
全心全意长期意外医疗保险(臻享版) 意外住院每日补贴医疗保险金给付 |
住院每日补贴0.5%主险保额,每一保险年度内最高给付100天,保障期内最高给付1000天。 |
注:
1意外伤残给付金额以附加长期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乘赔付倍数为基数,再乘以伤残等级对应的给付比例;
2.满期保险金给付后主险意外医疗及附加长期意外伤害保险责任仍有效,保障继续。
业务开展地区
全国范围(除西藏、青海地区)
保险条款
主险条款:《富德生命全心全意长期意外医疗保险(臻享版)》
附加条款:《富德生命附加全心全意长期意外伤害保险(臻享版)》、《富德生命附加全心全意两全保险(臻享版)》
富德生命安顺康伴意外伤害保险(2013版)
产品特色:
1.一年一保,轻松投保
2.保费低,保额高
3.意外身故、意外伤残、特定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伤残另有额外保险金给付,任性关怀
4.意外医疗费用补偿,贴心关爱
5.每个保险年度最高可给付180日意外住院每日补贴保险金
产品内容
险种名称 | 交费期间(年/月交) | 投保年龄 |
富德生命安顺康伴意外伤害保险(2013版) | 1 年 | 18 至60 周岁 |
《富德生命安顺康伴意外伤害保险(2013版)》
投保年龄:18 至60 周岁
缴费方式: 年交、月交
缴费期间:1年交
保障期间:1 年
职业限制:1-4类可投保
合同自签收之日起0天内,如果您对本合同感到不满意,您可以要求退还全部已交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保险利益:
王先生,3月2日时投保了富德生命安顺康伴意外伤害保险(2013版),年交保费981元,同年国庆时,王先生乘坐公共大巴外出旅游,国庆时意外车祸即刻住院了,在医院普通病房住了7天后,最终因本次意外不行身亡。住院期间,共花费药费和相关的检查费用3000元,床位费420元。王先生能获得的保障为:
保险利益 | 最高保额 | 保费支出 | 医院费用支出 | 实际赔付 |
意外身故、伤残保险金给付 | 20万 | 981 | 20万 | |
水陆交通意外额外保险金给付 | 40万 | 40万 | ||
航空意外额外保险金给付 | 80万 | 0 | ||
意外医疗费用补偿保险金给付 | 5000 | 3420 | 3420 | |
意外住院每日补贴保险金给付 | 100 | 700 |
注:
1.上述投保案例仅供参考,具体保险利益以保险合同的保险条款为准;
2.对于意外住院每日补贴保险金给付责任,在一个保险年度中,本公司给付的住院天数最高以一百八十天为限。
产品示例
举例说明:
以下为本产品的保险责任
保障内容 | 保险金额/责任限额(万元) |
意外身故保险金给付 | 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按照本合同的意外身故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注:若1个保险年度内已有意外伤残保险金给付,在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时,将扣除已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 |
意外伤残保险金给付 | 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内(含第180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中所列伤残之一者,将以本合同的意外身故保险金额为基数,按伤残程度等级对应给付比例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
水陆交通意外额外保险金给付 | 若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商业运营的水、陆公共交通工具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依照前两款有关约定应承担相应保险责任的,除按本条前两款的有关约定给付相应保险金外,另按本条前两款有关约定实际给付的相应保险金的二倍给付水陆交通意外额外保险金。 |
航空意外额外保险金给付 | 若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商业运营的民航班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依照前两款有关约定应承担相应保险责任的,除按本条前两款的有关约定给付相应保险金外,另按本条前两款有关约定实际给付的相应保险金的四倍给付航空意外额外保险金。 |
意外医疗费用补偿保险金给付 | 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内(含第180日)在医院进行治疗,将根据被保险人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在医院治疗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必要且合理的费用,在扣除被保险人获得的如下针对该医疗费用的补偿、赔偿后,按余额部分给付意外医疗费用补偿保险金。前文所述的“针对该医疗费用的补偿、赔偿”是指:1)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已支付的部分;2)商业保险已支付的部分;3)从侵权方获得的针对该医疗费用的赔偿。 在一个保险年度中,意外医疗费用补偿保险金的给付以本合同的意外医疗费用补偿保险金额为限,当意外医疗费用补偿保险金给付的金额累计达到该限额时,本合同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
意外住院每日补贴保险金给付 | 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内(含第180日)在医院经医生诊断,在必要的情况下住院治疗,将根据被保险人在医院的实际住院天数乘以本合同的意外住院每日补贴金额,给付意外住院每日补贴保险金。在一个保险年度中,给付的住院天数最高以180日为限。 |
业务开展地区
全国范围(除西藏、青海地区)
保险条款
富德生命至全意外伤害保险(2013版)
产品特色:
1.一年一保轻松投保
2.保费低保额高
3.全国通赔
4.保费固定
产品内容
险种名称 | 交费期间(年/月交) | 投保年龄 |
富德生命至全意外伤害保险(2013版) | 1 年 | 30天至60 周岁 |
《富德生命至全意外伤害保险(2013版)》
投保年龄:30天至70周岁
缴费方式:年交
缴费期间:1 年
保障期间:1 年
职业限制:1-6类可投保
合同自签收之日起0天内,如果您对本合同感到不满意,您可以要求退还全部已交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保险利益:
案例1:
王女士12月5日为自己投保了富德生命至全意外伤害保险2013版,意外身故责任5万元,意外伤残责任保额5万元,年交保费49元。次年元旦时,王女士乘坐长途大巴不幸遭遇车祸,导致身故。
√ 王女士能一次性获得身故保险金5万元
案例2:
陈先生12月份为自己投保了富德生命至全意外伤害保险2013版,意外身故责任15万元,意外伤残责任保额15万元,年交保费147元。在工作期间,陈先生因工作操作不慎,导致一肢缺失,达到《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中5级伤残,合同继续有效。
√ 根据合同约定5级伤残对应的给付比例,一次性获得伤残保险金9万元。
产品示例
举例说明:
以下为本产品的保险责任
保障内容 | 保险金额/责任限额(万元) |
意外身故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含第一百八十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本公司将按照本合同的意外身故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但若本合同有效期内已有意外伤残保险金给付,本公司将按照本合同的意外身故保险金额扣除已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金。 |
意外伤残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含第一百八十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中所列伤残之一者,本公司将以本合同的意外伤残保险金额为基数,按《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所示伤残程度等级对应给付比例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
意外医疗费用补偿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含第一百八十日)在医院进行治疗,本公司将根据被保险人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在医院治疗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必要且合理的费用,在扣除被保险人获得的如下针对该医疗费用的补偿、赔偿及本合同的意外医疗费用补偿免赔额后,按本合同的意外医疗费用补偿给付比例给付意外医疗费用补偿保险金。 |
业务开展地区
全国范围(除西藏、青海地区)
保险条款
富德生命康佑人生重大疾病保障计划
产品特色
1.提供轻症疾病保险金给付
2.提供中症疾病保险金给付
3.提供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
4.提供重大疾病特别关爱金给付
5.提供疾病终末期保险金给付
6.提供轻症疾病、中症疾病或重大疾病豁免保险费
7.提供身故、全残保险金给付
8.提供满期保险金给付
产品内容
险种名称 | 交费期间(年/月交) | 可保年龄 |
富德生命康佑人生重大疾病保险 | 康佑人生(基本):10/15/20年交,且15/20年交的交清年龄不超过65周岁、10年交的交清年龄不超过60周岁 康佑人生(基本+可选):同附加康佑人生 |
25天至60 周岁 |
富德生命附加康佑人生两全保险 | 同上 | 25天至60 周岁 |
富德生命康佑人生重大疾病保险
投保年龄:25天 至60 周岁
缴费方式: 月/年交
缴费期间:10/15/20年交,且15/20年交交清年龄不超过65周岁、10年交交清不超过60周岁
保障期间:终身
职业限制:标准体
合同自签收之日起15天内,如果您对本合同感到不满意,您可以要求退还全部已交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富德生命附加康佑人生两全保险
投保年龄:25天 至60 周岁
缴费方式: 同主险
缴费期间:同主险
保障期间:至 55/66/77/88 周岁,且保险期间、投保年龄、交费期限须满足以下列表关系
保险期间 | 被保险人投保年龄 |
至 55 周岁 | 25 天-25 周岁 |
至 66 周岁 | 25 天-35 周岁 |
至 77 周岁 | 25 天-45 周岁 |
保险期间 | 被保险人投保年龄 | 交费期限 |
至 88 周岁 | 0-50 周岁 | 10/15 年交 |
至 88 周岁 | 0-45 周岁 | 20 年交 |
职业限制:标准体
合同自签收之日起15天内,如果您对本合同感到不满意,您可以要求退还全部已交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产品示例
30岁的A先生于2020年11月12日为自己购买富德生命康佑人生重大疾病保障计划,交10年,主险保至终身,附加险保至66周岁,主险基本保额20万元。主附险合计月交保险费1029.35元。
以下为本产品组合的保险责任
保障内容 | 保险金额/责任限额(万元) |
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120种) | 给付100% 主险基本保额×5次 |
中症疾病保险金给付(20种) | 给付60% 主险基本保额×2次 |
轻症疾病保险金给付(32种) | 给付30% 主险基本保额×5次 |
重大疾病特别关爱金给付 | 18岁前投保,30年后发生重疾,额外给付100%保额 |
疾病终末期保险金给付 | 100%保额 |
轻症疾病或中症疾病或重大疾病豁免保险费 | 豁免应交续期保险费 |
身故、全残保险金给付 | 给付主险+附加险实际交纳保费×110% |
满期保险金给付 | 110%主附险已交保费 |
等待期 | 90天 |
业务开展地区
全国范围(除西藏、青海地区)
富德生命康佑人生重大疾病保障计划保险条款
产品提供
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本介绍及演示仅供参考,不构成保险合同组成部分,具体内容请以保险条款为准。
富德生命人寿颐养年年两全保险计划
产品特色
1.投保灵活:成人少儿都可参保,多种保障期限可灵活选择
2.保障全面:满期领取灵活支配,疾病、意外身故均有保障
3.高额领取:满期给付一倍保额,充足满期金让您乐享生活
4.双倍保障:意外身故或者全残,双倍赔付,延续尊严和责任
产品内容
产品名称 | 富德生命人寿颐养年年两全险 | |
保障责任 | 身故 | 18岁前:Max(已交保费,当时现价) |
18岁后: 非意外身故给付基本保额; 意外身故给付200%基本保额 |
||
满期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合同期满日仍生存,按基本保额给付期满保险金。 40周岁前投保,建议选择30年或60周岁满期 40周岁后投保,建议选择65周岁满期 |
|
投保规则/被保险人年龄 | 10年交:25天-45周岁 | |
交费期间 | 10年交 | |
交费频次 | 月/年交 | |
保险期间 | 30年/至60周岁/65周岁 | |
犹豫期 | 15个自然日 | |
满期金领取时间 | 30年,保至60/65周岁 | |
40岁前投保,可选30年或60周岁满期 | ||
40岁后投保,可选65岁满期 | ||
最低保费/保额 | 年交最低保费5000元,且为1000元整数倍 | |
月交最低保费450元,且为90元整数倍 | ||
职业限制 | 职业类别1-6类可保 |
产品示例
客户特征:30周岁富先生, 已婚,育有一子
推荐产品:为自己投保《富德生命颐养年年两全保险》
产品选择:交费10年,年交10000,基本保险金额216990,保险期间保至60周岁
富先生享有的保险利益:
身故或全残:
1)合同生效日起 90 日内(含第 90 日)或效力恢复之日起 90 日内(含第 90 日),给付所交保费10000元;
2)年满18周岁前,因意外导致身故或全残,给付实际交纳保费10000元或当时保单现价两者的较大者;
3)年满18周岁后,因意外导致身故或全残,给付2倍基本保额433980元
非因意外身故或全残 :
1)年满18周岁前,在90天(等待期)后,给付实际交纳保费10000元或当时保单现价两者的较大者;
2)年满18周岁后(含18周岁),在90天(等待期)后,给付基本保额216990元
生存至60周岁合同满期 :满期保险金给付基本保额216990元
业务开展地区
全国范围(除西藏、青海地区)
富德生命人寿颐养年年两全保险计划保险条款
产品提供
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本介绍及演示仅供参考,不构成保险合同组成部分,具体内容请以保险条款为准。
富德生命康乐人生费用补偿医疗保险计划
产品特色
投保灵活:成人少儿都可参保
保障全面:疾病、意外均有保障
高额赔付:充足保障让您无后顾之忧
提前给付:解决您的燃眉之急
投保规则
被保险人年龄 | 28天-65周岁 |
交费期间 | 1年 |
交费频次 | 年交 |
保险期间 | 1年 |
职业要求 | 1-4类职业可保 |
投保人要求 | 被保险人<18岁时,投保人必须为父母 |
被保险人≥18周岁时,投保人必须为本人、父母、配偶、子女 |
产品名称 | 康乐人生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 |
1、一般医疗责任 (300 万) |
住院医疗 | 床位费、重症监护室床位费、膳食费、药品费、材料费、医生费(诊疗费)、 治疗费、护理费、检查化验费、手术费用、器官移植费 |
特殊门诊 | 门诊肾透析费、器官移植后的门诊抗排异治疗费、门诊恶性肿瘤——重度治疗费,其中门诊恶性肿瘤——重度治疗费包括化学疗法、放射疗法、肿瘤免疫疗法、肿瘤内分泌疗法、肿瘤靶向疗法、质子重离子治疗 | |
住院前后门急 诊医疗 |
住院前(含住院当日)7 天(含)和出院后(含出院当日)30 天(含)内,因与该次住院同一原因接受门急诊治疗时的医疗费用 | |
2、重大疾病医疗责任(300 万) | 住院医疗 | 床位费、重症监护室床位费、膳食费、药品费、材料费、 医生费(诊疗费)、治疗费、护理费、检查化验费、手术费、器官移植费 |
特殊门诊 | 重大疾病(120 种)特殊门诊医疗保险金包括门诊肾透析费、器官移植后的门诊抗排异治疗费、门诊恶性肿瘤——重度治疗费,其中门诊恶性肿瘤——重度治疗费包括化学疗法、放射疗法、肿瘤免疫疗法、肿瘤内分泌疗法、肿瘤靶向疗法、质子重离子治疗 | |
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 | 住院前(含住院当日)7 天(含)和出院后(含出院当日)30 天(含)内,因与该次住院同一原因接受门急诊治疗时的医疗费用 | |
恶性肿瘤——重度院外购药 | 满足以下条件的药品费用: (1)用于治疗恶性肿瘤——重度的药品处方是由我们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开具的、被保险人当前治疗医学必需的药品; (2)每次的处方剂量不超过 1 个月; (3)处方中所列明的药品属于本主险合同期满日前在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且已在中国上市的靶向药物和免疫治疗药物; (4)处方中所列明的药品是在我们指定或认可的药店购买的药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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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提前给付医疗保险金 | 首次确诊合同约定重疾,一次性给付提前给付医疗保险金 20000 元。提前给付医疗保险金一经给付,该项保险责任终止,在续保期间不再承担该项保险责任。 | |
4、重症监护住院津贴保险金 | 重症监护住院津贴保险金=实际住院天数×500 元,每一保险期间内,对重症监护住院津贴保险金的累计给付以 60 天为限。 | |
5、免赔额 | 一般医疗保险金免赔额为 1 万。确诊重疾 0 免赔。 |
产品示例
44岁的A先生于2021年12月12日为自己购买本产品,首年保费738元。等待期后确诊鼻咽癌,采用单抗靶向疗法及时治疗后病情得到控制。本次治疗共花费22.4万,重疾医疗0免赔,扣除社保报销的6.5万元后,唐先生自费支出的15.9万元获得100%赔付。
业务开展地区
北京市、天津市、重庆市、深圳市、大连市、天津市、厦门市、青岛市、陕西省、江西省、黑龙江省、湖南省、吉林省、辽宁省、河南省、江苏省、海南省、河北省、甘肃省、福建省、广东省、山东省、贵州省、湖北省、安徽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
富德生命康乐人生费用补偿医疗保险计划保险条款
消费者维权途径
维权电话:95535、4008895558
产品提供
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本介绍及演示仅供参考,不构成保险合同组成部分,具体内容请以保险条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