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2020年基础保险权益细则优化调整的公告
2019/11/15
尊敬的中信银行信用卡客户: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中信银行信用卡的关注与支持!为了给您提供更加完善的保险服务,我行对2020年中信银行信用卡四大保险(航空意外伤害保险、女性健康保险、航班延误保险、盗刷保障保险)服务规则进行公告,保险服务有效期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同时针对航班延误保险及女性健康保险优化调整,具体优化调整内容如下:
一、自2020年1月1日起,中信银行信用卡航班延误险主要优化以下条款:
(一)原细则第4条(关于保险保障)新增以下条款:
同时持有标准类顶级信用卡产品和其它中信银行信用卡的客户,当客户已享受补偿的次数达到每自然月2次(或该保险年度10次)时,则其该自然月(或该保险年度)使用非标准类顶级信用卡产品购买机票时将不再享受航班延误保险保障;如使用标准类顶级信用卡产品购买机票,则可按细则继续享受航班延误保险保障。例如:张三同时持有标准类顶级信用卡产品(A卡)和白金卡(B卡),当其使用A卡和B卡已享受的补偿次数合计达该自然月2次(或该保险年度10次时),该自然月(或该保险年度)其再使用B卡时不享受补偿。
(二) 原细则第9条(关于免责范围)新增以下条款:
搭乘航班时信用卡已过有效期或信用卡处于未激活、已注销、已被撤销、已被禁止使用等非正常使用状态。
二、自2020年1月1日起,中信银行信用卡女性健康险主要优化以下条款:
(一)原魔力爱白金信用卡交易达标要求调整为:客户连续3个自然月,每自然月入账计积分交易金额均达1000元及以上,第4个自然月方可享受最高10万元保障权益;客户未达标期间将享受最高3万元的保障权益。
(二)原细则第8条(关于免责范围)新增以下条款:
1.持卡人开卡时处于妊娠过程中的,且在出险时尚处于开卡之日起365天内;
2.持卡人在所持信用卡开卡之日前,存在既往病症,也即已知(或应当知道)罹患(或存在)本条款及细则保障的有关疾病及其相关症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a、罹患乳腺原位癌、卵巢原位癌、宫体原位癌、宫颈原位癌;
b、医生或体检医师告知过持卡人有乳腺结节或肿块(直径大于2厘米)、子宫内膜异位症或卵巢巧克力囊肿、子宫肌瘤(直径大于 5 厘米)、中度及以上宫颈炎(包括但不限于:子宫颈上皮非典型增生CIN-1、CIN-2和CIN-3)、葡萄胎;
c、医生已有明确诊断罹患(或存在)本条款及细则保障的疾病及其相关症状;
d、未经医生诊断和治疗,但症状以及显现足以促使一般普通谨慎人士引起注意并寻求诊断、治疗或护理的症状。
具体保险服务内容详见保险保障服务细则,希望我们的保险服务能继续为您提供贴心的安全保障。
特此公告
附件:
2.中信银行信用卡盗刷保障保险条款及细则(2020年1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