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页高额失卡保障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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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一、信用卡丢失、被盗或被胁持后,对挂失前72小时内发生的信用额度内的境内、外线下POS机签名交易及签名+密码交易、ATM取现及转账交易、线上银联渠道非面交易产生的盗刷损失提供单卡每年上限1000万元的失卡保障服务。(特别提醒:该服务保障的是以致电中信银行24小时贵宾专线40060-95558挂失卡片系统记录的时间点前推72小时内发生的盗刷损失。挂失时间点前推72小时以外的盗刷损失不再保障范围内)。

二、该服务为已激活卡片(指开通卡片并有过任意一笔交易),且卡片状态正常(注销、拖欠、挂失、风险管制等情形除外)的高端卡享有该项服务权益,具体可享受该权益的信用卡产品如下:
中信银联(标准IC /魔力/悦卡/I白金/尊尚/汇添富/东航/南航/厦航/国航知音/国航知音(山航版)/深航/携程/海航/途牛/淘宝)白金卡及中信银联钻石卡。

三、保险期限

每个信用卡账户不设固定保障期间,为按月赠送,即上月满足持卡人卡片状态正常(注销、拖欠、挂失、风险管制的情形除外)的银联白金卡(含I白金)及以上高端卡持卡人,次月享受失卡保障险权益保障,保险责任期从次月1日0时至次月末24时止。

四、责任免除

1、下列任何情形下发生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1)被保险人出租、转借被保险信用卡;

(2)被保险信用卡内信息资料被他人窃取或复制时持卡人给予协助、同意或合作;

(3)被保险信用卡发生遗失、被抢夺、被抢劫或被盗窃后或该卡内信息资料被他人窃取、复制后,被保险人在知情情况下,一旦条件允许,应第一时间进行挂失和报案,对于持卡人故意延迟挂失或报案而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

2、下列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1)投保人及其雇员、被保险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

(2)由伪造、变造的信用卡通过被保险信用卡账号发生的盗用;

(3)信用卡或申请信用卡资料在发行机构、制造商、信差或邮政保管期间或在上述各方间传递时发生丢失或失窃;

(4)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恐怖活动、罢工、暴动、骚乱;

(5)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3、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1)由于制卡、读卡、验卡设备原因造成的损失;

(2)被保险信用卡附加功能下的损失;

(3)各种利息、费用及其他间接损失。

4、其他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5、如被保险人在申请信用卡失卡保障保险理赔的过程中有任何欺诈、违法或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保险人有权不再受理该笔索赔申请,发卡机构有权依照相关信用卡章程和领用合约,中止或终止其信用卡账户或者取消其用卡资格;构成违法犯罪行为的,保险人保留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向司法机关举报)的权利。

* 以上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保留对相关服务规则的最终解释权。最新的服务内容及规则以本网站为公示为准,恕不另行通知,敬请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