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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信用卡“借无忧”优选增值服务相关细则

凡订购“借无忧”优选增值服务产品的中信持卡人,在产品有效期内,可享受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提供的零起点消费短信提醒服务、免除卡片挂失费服务和附赠的电话医生服务、重疾绿通服务(仅限购买借无忧C中信持卡人)及借款人综合意外伤害·保险服务(即,在产品有效期内,如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残疾,依照约定的保险金,由保险公司代持卡人偿还截至事故发生当日24时中信银行信用卡账户的欠款,在欠款结清后,如在约定的保险金内有剩余,则依照约定将保证金给付持卡人本人或持卡人受益人)。

一、零起点消费短信提醒服务

信用卡零起点消费短信提醒服务仅限于中信银行信用卡个人卡主卡持卡人,并在产品服务有效期内。

二、免除卡片挂失费

免除卡片挂失费服务仅限于中信银行信用卡个人卡主卡持卡人,借无忧C产品每年可免除3次,借无忧D产品每年可免除1次,并在产品服务有效期内。

三、电话医生服务

三甲医院全科、儿科在职医生提供电话医生服务,北、上、广主任级专家作为外聘专家团搭建知识库体系,服务内容包括:医疗咨询、报告解读、智能导诊、慢病管理等。

使用流程如下:

(1)服务申请:拨打4006606535 服务申请热线

(2)医学顾问:医学顾问收集客户咨询意向,为客户匹配合适医生

(3)医生直呼:在线直呼三甲医院医生,由医生进行医疗健康咨询服务

提供“日常健康(电话医生)→诊前(门诊绿通)→诊中(专业陪诊)→住院治疗(床位协调)→诊后(医护上门)”健康管理服务全流程。

四、重疾绿通服务

主要服务包括特需挂号、特约门诊、预约手术、预约床位等,仅限购买借无忧C产品持卡人使用,每年1次。

(1)特需挂号

当客户有迫切就医需求,但已经挂不上号,我司保证可提供特需挂号。

(2)特约门诊

在医生的门诊或非门诊时间内的工作日,客户可额外向医生申请一种特殊服务项目——特约门诊。

(3)预约手术

若客户需要预约紧俏医院的紧俏专家或预约不上手术时,可通过全医网将手术时间相对提前或提供一个便利的绿色通道。

(4)预约床位

当医院的床位紧张,或者客户需求太过紧急,可通过全医网预约床位,解决住院难题。

(5)专家预约服务当客户因为罹患重大疾病(同现有保险条款约定的重大疾病相同),可指定医院、科室,不指定医生(保证副主任及以上专家),5 个工作日左右内安排。

五、附赠借款人综合意外伤害保险服务

若持卡人因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或者全残,中信银行信用卡将通过保险赔付,在保障额度范围内,由保险公司代偿持卡人截至事故发生当日24时信用卡账户的欠款。

(一)保障金额

每一信用卡持卡人账户每自然年度/每三个月/每自然月度的赔偿限额如下:

借无忧C 20万保额
借无忧D 10万保额

(二)保障责任

购买了中信“借无忧”的持卡人,在保险期间内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残疾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且给付各项保险金之和不超过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

1.购买了中信“借无忧”的持卡人,在保险期间内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身故的,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2.购买了中信“借无忧”的持卡人,在保险期间内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造成《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所列残疾程度之一的,保险人按《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所对应伤残等级的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如第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当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评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1)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时,保险人根据《评定标准》规定的多处伤残评定原则给付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如在本次意外伤害之前已有残疾,保险人按合并后的残疾程度在《评定标准》中所对应伤残等级的给付比例扣除原有残疾程度在《评定标准》中所对应伤残等级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3.免费扩展新型冠状病毒疾病身故及全残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首次出现症状或体征,经符合条款约定的医疗机构确诊首次感染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的,并因此疾病身故或全残的,保险人按本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给付后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在本项下的保险责任终止。

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是指世界卫生组织(WHO)命名的“2019新型冠状病毒”(简称:2019-nCoV),具体诊断参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联合下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七版)》相关标准,如有更新,以更新后的标准为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断需由国家卫生行政机关指定的医院或者国家正式卫生检疫机构确诊。

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统一称谓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简称“新冠肺炎”英文名为“Novel coronavirus pneumonia”,简称为“NCP”,感染新型冠状病毒需由国家卫生行政机关指定的医院或者国家正式卫生检疫机构确诊。

3)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感染确诊医院范围为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的二级或以上的公立医院。

(三)受益人

第一受益人指定为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在保障金额内,保险公司赔付持卡人截至事故发生当日24时信用卡账户的欠款。第二受益人为持卡人本人或持卡人的财产的法定继承人。在赔付第一受益人后,有剩余保险金的情况下,赔付第二受益人。

(四)免除条款

1.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4.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药物过敏;

5.被保险人接受包括美容、整容、整形手术在内的任何医疗行为而造成的意外;

6.被保险人未遵医嘱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7.被保险人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但遵医嘱使用药物的情形不在此限;

8.任何生物、化学、原子能武器,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灼伤、污染或辐射;

9.战争、军事行动、武装叛乱或暴乱、恐怖袭击;

10.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11.被保险人存在精神和行为障碍(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

12.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13.被保险人从事高风险运动;

14.免费扩展新型冠状病毒疾病身故及全残;

在保险合同生效前,被保险人存在以下情形的,我司不承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NCP)的相应扩展责任:

1)投保前已经确诊或疑似罹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NCP)。

2)投保前已经有发热、乏力、干咳、呼吸困难症状,或被要求居家、指定隔离点、方舱及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的其他方式隔离观察的。

(五)理赔流程

1.拨打承保公司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热线电话服务电话95589或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热线电话4008895558或进行情况报备。

2.根据保险人的要求准备理赔资料,准备齐全后,邮寄至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审核。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13楼,或者发送电邮shcheyyz3@tpi.cntaiping.com。

3.经查核符合赔偿条件的,将由保险公司根据信用卡中心提供的未还款金额,将部分保险金直接转入被保险人投保时所提供的信用卡账户,用于抵消持卡人的相关欠款(包括但不限于欠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分期手续费等),受益人不得挪作他用;如结清欠款后仍有保险金的剩余,将转入受益人的指定账户,供受益人自行支取使用。保险人收齐所需理赔单证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理赔处理。对于重大疑难案件,20个工作日内完成理赔处理或给予理赔处理意见。

(六)理赔资料

1.意外身故所需资料:

(1)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2)保险单;

(3)借款合同、被保险人的还款记录或证明;

(4)保险金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5)公安部门或司法部门、二级及二级以上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或验尸报告。若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保险金申请人应提供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6)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7)保险金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2.意外残疾所需资料:

(1)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2)保险单;

(3)借款合同、被保险人的还款记录或证明;

(4)被保险人身份证明;

(5)司法部门、二级及二级以上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保险人认可的其他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残鉴定诊断书;

(6)保险金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七)承保保险公司

中国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服务电话95589)

三、收费标准

产品名称

收费标准

借无忧

借无忧C

10元/月

30元/三个月

120元/年

借无忧D

5元/月

15元/三个月

60元/年

四、服务有效期:

自持卡人成功订购“借无忧”增值服务产品的次月10日零时起生效。

服务到期后,若持卡人未主动退订该增值服务,为了保证服务权益的延续性,则服务权益将自动续期,从持卡人信用卡账户中扣除续期的服务费用。   

五、购买规则

1.中信银行信用卡“借无忧”优选增值服务费,按户计收,每位主卡持卡人(无论持有几张主卡)仅限订制一份,若一位主卡持卡人订制多份同款优选增值服务也仅能享受一份该款优选增值服务的功能。

2.仅限主卡持卡人订制“借无忧”优选增值服务。

3.“借无忧”优选增值服务费价格,以卡中心公告为准。

4.若持卡人在服务有效期届满前退订“借无忧”优选增值服务,则已收取的优选增值服务费不予退还,服务将提供到原订制周期的截止日结束。

5.所扣取的优选增值服务费记入持卡人指定的信用卡当期对账单,由持卡人在账单显示的还款期内正常还款。

6.在理赔过程中,若在最后还款日之前,理赔未审理完毕,为不影响持卡人的信用记录,持卡人需要先偿还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的个人欠款,后期再由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六、其他说明

1.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在不对持卡人权益造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不时调整承保“借无忧”优选增值服务保险的保险公司,并以网站公告或账单提示等方式通知持卡人。

2.持卡人在成功购买“借无忧”产品后,根据监管的要求,持卡人个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将给到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合作的承保保险公司,为持卡人进行投保。

3.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将提前公告或通知(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根据实际业务情况选择以下一种或多种方式予以通知,具体可供选择的通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公告、对账单告知、电子邮件告知、短信通知或语音电话通知等)客户下述修改事项:本业务细则的修改或者“借无忧”优选增值服务内容的修改等。该等修改自公告中载明的生效日期开始生效,客户有权在公告期内选择是否同意该等修改。如客户不接受该等修改,客户应在公告中载明的生效日期前终止使用本业务,并按照规定办理退订手续。否则视为客户同意该等修改,修改后的内容对客户具有法律约束力。

4.如持卡人在进行“借无忧”借款人综合意外伤害保险索赔的过程中有任何欺诈或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卡中心有权依照相关信用卡章程和领用合约,中止或终止其信用卡账户或者取消其用卡资格;构成违法犯罪行为的,卡中心保留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向司法机关举报)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