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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信用卡增值年费产品业务合约

若中信银行信用卡主卡持卡人(以下简称“持卡人”)同意申请办理“增值年费产品”,即表示其已阅读并同意遵守本业务合约及相关收费标准,并且对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充分理解:

第一条 名词定义

“增值年费产品”是针对中信银行信用卡优质持卡人提供的卡片等级及权益提升服务,持卡人通过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以下简称“卡中心”)开设的官方渠道申请办理“增值年费产品”,申请通过核准后卡中心将为持卡人配发更高等级卡片,持卡人可享受高等级卡片对应的基础权益和额外的高价值增值权益。同时,需缴纳高等级卡片对应的年费,年费于持卡人成功办理后一周内扣除。

第二条 业务申请

1.“增值年费产品”仅限信用状况及用卡情况良好的主卡持卡人办理,不受理附属卡持卡人的办理。

2.卡中心有权依据持卡人申请时的用卡情况、账户状态等决定是否核准持卡人申请。

第三条 业务办理

1.持卡人通过卡中心开设的官方渠道申请办理“增值年费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客服热线、动卡空间、官方网站、官方微信、短信营销、电销外呼等官方渠道。

2.提交申请后,将有实时短信告知相关费用事项,持卡人可通过 400客服热线、卡中心官网查询相关增值年费产品的详细情况。

3.如持卡人办理“增值年费产品”的信用卡账户下含有有效附属卡,该附属卡将随主卡一并进行卡片等级提升,享受高等级卡片附属卡对应的基础权益,附属卡将于卡片开通后扣取年费。

第四条 收费规则

1.“增值年费产品”按照获批后的信用卡年费等级进行收费。

2.“增值年费产品”首年年费在成功办理后一周内扣除,次年及以后年费可使用信用卡积分兑换(白金精英卡/I白金卡主卡年费480元/年,次年可使用6万积分或3万积分+240元兑换;白金尊贵卡主卡年费2000元/年,次年可使用45万积分或22万积分+1000元兑换)

注:不计积分类卡片不适用积分兑换年费规则;每年年费需持卡人自行缴纳,在信用卡账户中直接扣除。

3.“增值年费产品”各等级卡片对应的年费和积分兑换规则如下表:

卡片类别 年费(元/年) 积分兑换标准
主卡 附属卡 主卡 附属卡
银联单币金卡 200 刷卡5次减免 不可积分兑换/不可刷卡减免 刷卡5次减免
双币金卡 300
白金精英卡/I白金 480 240 次年及以后可使用6万积分/3万积分+240元兑换 次年及以后可使用3万/1.5万积分+120元兑换
白金尊贵卡 2000 1000 次年及以后45万积分/22万积分+1000元兑换 次年及以后22万积分/10万积分+500元兑换
国航钛金卡 680 340 不可积分兑换 不可积分兑换
国航白金卡 3600 1800

温馨提示:

1.新的卡片将寄送到您的账单地址,如需变更,请于下单当天致电客服更新;

2.新卡片开通后,您的旧卡片将失效,所有账户信息自动转移到新卡中;

3.如您办理过ETC服务,换卡后您需重新到网点去签约一次服务(需携带中信银行信用卡、行驶证原件、身份证原件)。

特别声明: 

持卡人已充分阅读并了解本合约,并自愿遵守,同意相关收费标准和办法,保证本次申请办理中信银行信用卡“增值年费产品”时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 

本合约未尽事项依据《中信银行信用卡章程》、《中信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银行业监管规定、银行业务规定及金融惯例等有关规定办理。  

在法律及监管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卡中心保留调整本合约条款及细则(包括但不限于延迟或提前终止本产品、修改收费标准等)的权利。卡中心在按监管要求完成相关价格报备和公告等必要手续后,可调整本合约条款及细则,并通过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公告、营业网点公告、短信通知、对账单告知、电子邮件通知、微信通知等方式将此调整告知持卡人,卡中心有权根据实际业务情况选择上述一种或多种方式予以通知。 

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本合约最终解释权归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咨询(投诉)电话40088-95558。 

持卡人声明已详尽阅读并完全知晓和承诺遵守本合约规定。  

本产品合约的更新版本生效时间为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