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   权   书

(个人征信业务)

特别提醒:在您同意授权之前,请仔细阅读、充分理解本授权书的各项条款,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 您已经阅读本授权书所有条款,对本授权书条款的各事项和授权的含义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2. 您填写的通讯方式能够有效接收本行推送或寄送的信息。

授 权 人:  申请人
被授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事项:

本人同意并不可撤销地授权贵行

一、在下述情形下,贵行可以查询及使用本人的信用报告。用途包括:

用于本人授信申请与审批、贷后管理或其他相关业务管理;

贵行开展其他的相关业务,需要查询本人信用状况。

二、贵行可以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采集并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征信系统)和其他依法设立的征信机构提供本人在贵行办理业务的授信信息、征信不良信息和其他违约信息等信用信息。

贵行只要按本人预留的通讯地址、手机号或电子邮箱联系方式之一向本人发出还款或履行担保等提醒,即视为贵行向本人履行了包括向上述机构提供本人信用信息(包含征信不良信息或违约信息(如有))的告知义务。

本人接收贵行提醒的联系方式如有变更,以本人到贵行办妥变更手续且正式生效为准;因未到贵行办理变更手续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本人承担。

三、贵行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因开展授信、融资等业务需要,可以向其他相关机构提供本人的信用信息。

四、本人在线确认、电话授权等行为即视为本人已阅读并同意本授权书的条款约束。授权期限自此授权之日起至本人与贵行结清业务关系之日止。

五、贵行应在本授权书授权范围内进行查询与采集信息。如发生超授权行为,相关责任由贵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