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推荐有钱活动规则

1、活动时间:2024年4月1日-2024年4月30日

2、活动对象:中信银行信用卡持卡人(仅持有附属卡、公务卡、蓝卡、零钱包卡除外)

3、活动规则及奖励

(1)活动规则:活动期间,推荐人通过活动页面邀请中信银行信用卡新客户完成中信银行信用卡申请,被推荐人成功批核卡片并最晚于申请日次月底前完成任意金额消费1次,即为成功推荐,依据成功推荐人数发放消费立减金奖励。

(2)档位计算说明:活动开始日期起,成功推荐人数开始累计,同时待领取的消费立减金金额按照活动规则开始累计。活动期间领取消费立减金后,当前所有推荐记录将归零。当期活动仍可继续推荐,但成功推荐人数将重新开始累计

注:建议推荐人若活动期间成功推荐人数仍有可能增加的情况下切勿中途领取消费立减金。

(3)基础奖励:根据当前成功推荐人数设置单户奖励,达标人数达到2人及以上,即按照单户奖励实时计算所得消费立减金,具体规则如下(注:若中途领取消费立减金,当前所有推荐记录将归零,档位将重新计算):

成功推荐人数(X) 奖励消费立减金(元/户) 举例
X≥2 260 小明4月成功推荐8人,基础奖励为260*8=2080元

(4)额外任务奖励:被推荐人自批核当月起连续三个自然月内,每个月使用在本活动中申请的信用卡累计消费满1999元,视为完成当月任务,最多可完成三次,三次任务奖励可独立获得,具体规则如下:

额外任务 奖励消费立减金(元/户/月) 举例(名词解释)
单自然月累计消费满1999元
(新户批核日起前三个自然月)
30 被推荐人4月批核卡片,则可获得额外任务奖励月为4月、5月、6月,以此类推。

注:额外任务奖励于被推荐人完成任务的次月15日前统一发放至活动页,发放后客户可自行领取。

4、消费立减金使用规则

推荐人首次成功达标获得消费立减金奖励时,系统会自动开设消费立减金账户,用于存储、记录、展示消费立减金的入账明细、消耗明细和过期明细。消费立减金账户会在用户进行合资格消费交易后的3日内根据使用规则,扣减消费立减金账户余额并返现至推荐人对应的信用卡账户。消费立减金账户余额具有有效期,请在有效期内使用完毕,避免过期。

(1)消费立减金返现规则:当推荐人的消费立减金账户余额大于零,使用我行信用卡进行人民币消费交易时(含人民币单币卡和双币卡中的人民币账户),消费立减金账户会进行记录,在3日内进行扣减并返现至推荐人刷卡消费的信用卡账户,扣减返现的上限为消费立减金账户余额。

消费立减金返现举例说明:

举例1:小明参加推荐有钱活动领取了500元消费立减金奖励,使用中信银行信用卡进行合格消费400元,在3日内消费立减金账户会扣减400元余额,并返现至消费所使用的信用卡账户;

举例2:小红参加推荐有钱活动领取了300元消费立减金奖励,使用中信银行信用卡进行合格消费310元,该金额超过了消费立减金账户余额。在3日内,消费立减金账户会扣减300元余额,并返现至消费所使用的信用卡账户。

(2)合格消费交易:使用单币卡-人民币或双币卡-人民币账户,进行消费交易、消费通知交易、预授权完成交易、预授权完成通知交易即为合资格消费交易。

(3)消费立减金使用时效:消费立减金最晚于推荐人领取奖励后的次次月的月底失效,逾期没有使用的视为放弃奖励、不予补增。

举例:

小王在2024年4月和5月分别领取了1笔消费立减金,4月领取的消费立减金使用有效期截止日均为2024年6月30日,5月领取的消费立减金使用有效期截止日均为2024年7月31日。

(4)消费立减金退货退款情况说明

推荐人消费后进行退货退款操作,如未进行消费立减金扣减及返现,消费立减金账户不做处理;如已进行消费立减金扣减返现,返现金额会返还至消费立减金账户,并且该笔消费立减金维持原先有效期不变。

举例:

小张消费立减金账户中有500元,此笔消费立减金在2024年4月30日到期,小张于2024年4月1日进行一笔500元的消费交易,消费立减金账户于2024年4月3日扣减500元并返现至小张消费使用的信用卡账户;小张于4月8日,针对4月1日的500元消费进行退货退款操作,退货退款成功受理后,前期已扣减及返现的500元会返还至消费立减金账户,且该笔消费立减金使用有效期维持原状于2024年4月30日到期。

5、成功推荐条件

(1)被推荐人需为新客户;

本活动新客户定义:首次申请中信银行信用卡的客户(持有附属卡客户不属于新客户),或客户名下所有中信银行信用卡已销卡达180天(含)以上也视为新客户。

(温馨提示:我行在被推荐人卡片面签通过后判断其是否为新客户,新客户以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系统统一判断标准为准,建议推荐人在被推荐人完成线下网点面签后,通过推荐进度页面查看“是否为新客户”)

(2)被推荐人通过推荐人参与活动的推荐链接申请办理中信银行信用卡;

(3)被推荐人申请并成功激活卡片后,于申请日次月月底前消费任意金额1次(刷卡、网络交易、取现均可)(此活动涉及被推荐人前往线下网点面签环节),且半年内不能注销卡片;

(4)推荐结果统计以被推荐人申请信用卡的时间为准;

6、消费立减金奖励发放及领取

(1)基础奖励:基础奖励的消费立减金奖励将于被推荐人成功达标后实时发放至推荐有钱活动页面,推荐人可在活动页面操作领取至消费立减金账户。注:活动期间领取消费立减金后,当前所有推荐记录将归零。再次推荐将进入新一轮累计周期

(2)额外任务奖励:被推荐人额外任务于被推荐人完成任务的次月15日前统一核算并发放奖励,届时推荐人可通过推荐进度查询,额外任务奖励将发放至推荐人的推荐有钱活动页面,推荐人可自行领取至消费立减金账户。

(3)消费立减金奖励自发放之日起需在6个月内领取至消费立减金账户,逾期未领视为放弃、不予补增;消费立减金账户余额具有有效期,请根据页面提示在有效期内使用完毕,避免过期。

7、特别说明:此活动结果独立核算,推荐结果不可与其他推荐办卡类活动叠加、转换。

8、活动细则

(1)参与本活动的被推荐人须是通过推荐人生成并转发/分享的活动页面申请指定中信银行信用卡的新客户;

(2)推荐人名下须持有至少一张已激活的中信银行信用卡,且账户状态保持正常,才可以完成消费立减金使用;

(3)若推荐人名下的账户发生逾期、冻结、销卡等非正常状态,可能引起消费立减金无法正常使用。因客户自身账户异常导致的相关奖励使用失败,视为客户放弃相关奖励兑付;

(4)如参与本活动的推荐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取消该推荐人参与本活动及获得本活动奖励的资格,并有权取消或收回已发放的活动奖励。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对活动中的恶意套利行为进行鉴定,并保留法律追责权利:

1.推荐人存在将推荐办卡链接投放在多级分销类平台、养卡套现类平台、中介交流平台、传销群等非正规或非法渠道的行为;

2.推荐人存在将推荐办卡链接通过办卡公司、刷单平台、传销群、POS机公司等非正规或非法人员代为办理的行为;

3.推荐人存在通过地推、分润、中介交流平台或相关被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认定的疑似平台跳转进件的风险行为;

4.推荐人将推荐办卡链接投放在引导客户填写虚假信息的平台或推荐人引导、默许客户填写不实信息;

5.推荐人以办理信用卡为名义向客户收取利益的行为;

6.推荐人未与亲友确认办卡意愿或被被推荐人投诉,存在推荐陌生人、恶意推荐等欺诈、舞弊、用于经营性目的、恶意分单等违法或异常情况;

7.推荐人冒用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名义推广信用卡或在推广过程中让客户误以为是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人员进行的推广行为;

8.推荐人同时推销POS机及信用卡,且/或引导客户套现或发布、告知客户套现方法;

9.推荐人未明确告知所办理的卡片为信用卡,或以免还款等不实信息诱导客户申请信用卡;

10.其他损害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商誉及恶意套利的行为。

(5)若推荐人或被推荐人存在任何违反《中信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新版)》约定的行为,或在出现疑似不正常交易但拒绝配合银行进行调查、或推荐人诱导、协助被推荐人填写虚假、不实信息、或符合本活动条件的交易最终被撤销或退货的,则中信银行保留对相关交易进行调查核实、拒绝该等推荐人或被推荐人参与本活动、取消其获赠任何奖励及在无法退还奖励时,在其持卡人账户中记入相关奖励的金额的权利;

(6)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会结合被推荐客户的用卡行为、卡片活跃等情况综合评估推荐人异常推荐情况,保留取消推荐人参与或继续参与活动、领取权益等相关资格的权利;

(7)本活动禁止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在职客户经理作为推荐人参与,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与本活动及获得本活动奖励的资格,并有权取消或收回已发放的活动奖励;

(8)本活动是通过卡中心自有平台(如动卡空间APP、微信公众号等),面向中信银行信用卡持卡客户开展的推荐亲友办卡活动。活动并未赋予推荐人对新客户办卡做出要求或奖励(如话费充值、收取其他费用)等承诺的权利。如因推荐人要求被推荐人进行话费充值、收取办卡费用或承诺调额、承诺赠送新客户礼品等相关问题产生纠纷,属于推荐人与被推荐人的纠纷,需被推荐人与推荐人自行协商处理;

(9)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未赋予推荐人任何代发卡权利,被推荐人是否能核发中信银行信用卡,由中信银行审批决定,被推荐人无须向推荐人支付任何办卡费用;

(10)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未授权可参加本活动的推荐人以中信银行或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工作人员的名义进行发卡营销,此类行为一经发现,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将取消其参加本活动的资格,不予以发放任何礼品,并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11)活动期间,若推荐人的账户状态或身份发生变化,或其他因素导致推荐人不再符合本活动参与条件的,我行有权取消推荐人继续参加本活动的资格;活动期间及奖励发放完成前,若推荐人或被推荐人的账户状态或身份发生变化,且不符合本活动的参与条件,我行有权取消推荐人在本活动周期内的奖励资格;

(12)如推荐人存在异常推荐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推荐人将推荐二维码/链接放在公共网站、向不特定对象推荐,或所推荐客户存在欺诈申请信用卡等行为的,我行有权取消推荐人推荐资格,取消其获赠任何奖励及在无法退还奖励时在持卡人账户中记入相关奖励的现金价值的权利;

(13)本活动与我行同类型的邀请新客户办卡活动奖励互斥,参与活动的推荐人仅能获得本活动的相应奖励;

(14)本活动推荐人分享的邀请办卡链接/二维码/海报有效期为7日内,过期后被推荐人将无法通过该邀请办卡链接/二维码/海报申请我行信用卡,推荐人需通过活动页面重新生成邀请办卡链接/二维码/海报;

(15)重要提示:请您认真阅读本条款细则的全文,尤其是以加粗或红色字体显示的条款,确保充分知悉和理解本条款细则的所有内容。如有疑义,请及时联系我行予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