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信用卡“会员权益包”增值服务产品业务合约
中信银行信用卡“会员权益包”增值服务产品业务合约

若中信银行信用卡主卡持卡人(以下简称“持卡人”)在办理页面确认同意申请办理“会员权益包”增值服务产品业务,即表示其已仔细阅读并同意遵守《中信银行信用卡“会员权益包”增值服务产品业务合约》(以下简称“本合约”)的约定及相关收费标准,并且对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充分理解。

第一条:产品定义

“会员权益包”增值产品是针对中信银行信用卡持卡人提供的优选增值服务。持卡人可以通过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以下简称“卡中心”)开设的官方渠道申请办理“会员权益包”增值服务业务。业务办理成功后,持卡人即可享受对应会员等级的增值权益。为此,持卡人需缴纳对应的增值权益费,费用将于持卡人办理业务时所选取支付的卡片中予以扣除。

第二条:业务办理

1.持卡人可通过卡中心开设的官方渠道办理“会员权益包”增值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动卡空间、官方网站、官方微信、短信营销、电销外呼等官方渠道。

2.“会员权益包”增值产品仅限卡片状态正常的主卡持卡人办理,附属卡持卡人无法办理本业务,每个主卡持卡人仅限办理订购一次。

第三条、收费规则

1.“会员权益包”增值产品的费用在持卡人成功办理后一周内扣除,并记入持卡人指定的信用卡账单,由持卡人在账单还款期内正常还款。

2.“会员权益包”增值产品一经办理成功,不支持退货退款。

3.权益有效期为12个月,到期不再自动续费。

注:“会员权益包”增值产品价格,以中信银行卡中心办理页面的信息为准。

第四条、权益使用

1.“会员权益包”增值产品的相关使用细则可查询办理页面的详情介绍,或致电客服热线40088-95558详询。

2.如“会员权益包”包含实物产品的邮寄,将寄送到持卡人的账单地址,如需变更,请于下单当天致电客服更新。

第五条、特别声明

1.持卡人承诺本次申请办理中信银行信用卡“增值年费产品”时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并在相关信息变更后及时通知卡中心。

2.本合约约定未尽事项依据《中信银行信用卡章程》、《中信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银行业监管规定、银行业务规定及金融惯例等有关规定办理。本合约约定与《中信银行信用卡章程》、《中信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约定不一致处,以本合约约定为准。

3.在法律及监管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卡中心保留调整和解释本合约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延迟或提前终止本产品、修改收费标准等)的权利。卡中心在按监管要求完成相关价格报备和公告等必要手续后,可调整本合约条款及细则,并通过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公告、营业网点公告、短信通知、对账单告知、电子邮件通知、微信通知等方式将此调整告知持卡人,卡中心有权根据实际业务情况选择上述一种或多种方式予以通知,持卡人应及时到相关渠道进行查看。

4.卡中心设置24小时客服热线40088-95558供持卡人咨询。

持卡人声明已充分阅读并了解“会员权益包”增值服务产品业务合约约定的全部内容,充分了解并清楚了解本“会员权益包”增值业务的相关信息。“会员权益包”业务办理成功后,即表明持卡人自愿接受本合约的各项约定,同时愿意遵守《中信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及其他中信银行信用卡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