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补充协议—中信银行校园i卡(信用卡)合约
中信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补充协议
—中信银行校园i卡(信用卡)合约

本人已阅读并了解《中信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以下简称“《领用合约》”)及本补充协议的全部条款和内容,本人申请办理中信银行校园i卡(信用卡)即视为本人已知悉、理解并同意遵守《领用合约》及本补充协议的全部内容。

本人确认,中信银行已就增加本人责任或限制本人权利、免除或限制中信银行责任或中信银行单方拥有某些权利的所有条款向本人作出相应提示和说明,本人对所有条款完全理解并自愿接受该内容。

中信银行(以下简称“甲方”)与申请人(以下简称“乙方”)就中信银行校园i卡(信用卡)(以下简称“i卡”)申请、使用等有关事宜,签订补充协议如下:

第一条i卡种类

1.i卡不为客户提供附属卡申请服务,乙方不得就i卡申请附属卡。

第二条i卡申请

1.乙方同意并授权甲方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以及其他依法设立的征信机构查询、处理、留存和使用其个人信息和资信状况相关的资料。乙方同意并授权甲方在信贷审批、担保资格审查、贷后管理、异议核查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查询、处理、留存和使用其个人信息和资信状况相关的资料。甲方承担超出授权查询的相关后果及法律责任。乙方知悉并理解本授权条款的声明。甲方承诺对上述乙方资料保密。

2.乙方同意我行将乙方的信息传输至第三方保险公司,并授权第三方保险公司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以及其他依法设立的征信机构查询乙方在其中的信用信息及信用报告,向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了解乙方的身份、财产和其他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职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拥有机动车、房地产或金融资产等信息),并保留相关资料。

3.乙方同意并授权甲方向教育部指定的学历查询渠道(学信网)查询、处理、留存和使用其学历及学籍信息以确认乙方的在读情况。甲方查询获得的学籍报告可用于信贷审批、保险理赔、异议核查等合法的用途范围内。乙方知悉并理解本授权条款的声明。甲方承诺对上述乙方资料保密。

4.乙方在申请时需确认名下已有信用卡的发卡银行小于等于1家(附属卡除外)。否则,请乙方销卡后再申请甲方i卡。

第三条i卡的使用

i卡仅开通消费、现金提取、特定场景消费分期业务,不可办理账单分期和现金分期等其他消费金融类业务。

第四条i卡更新及更换

1.若乙方申请成功其他甲方非校园主卡,在该卡激活同时,i卡将自动注销。i卡的注销不影响乙方依本合约对i卡注销前的债务承担还款责任,乙方仍需还款至原i卡账户。

2.乙方不更换新卡或中途取消信用卡,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将信用卡(电子卡除外)交回甲方,并申请办理销户手续,如乙方不予交回甲方,应将原卡片对半剪开并在破坏磁条和/或芯片后自行销毁。乙方未偿还的账款视为全部到期并须一次清偿。甲方受理乙方的销户申请四十五天后按有关业务规定为乙方办理正式销户手续,乙方自申请销户之日起继续承担该四十五天内信用卡账户所发生的一切交易。

第五条还款

1.甲方将通过向第三方保险公司购买“信用保险”方式作为乙方在校的第二还款保障,投保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同意甲方基于投保、理赔的需要向第三方保险公司传递必要的乙方信息。

2.若乙方在校期间账户逾期达87天仍未还款,甲方有权强制注销乙方名下所有账户。

3.乙方在当年10月31日(含)后仍为在校学生身份的,将由甲方合作的第三方保险公司对逾期达87天及以上的账户及乙方名下其他账户欠款本金及息费(包括但不限于利息、违约金及其他费用)进行赔付。甲方获得赔付后,乙方向第三方保险公司承担还款义务,乙方授权:后续乙方如还款至原i卡账户,甲方可将所还款项转至第三方保险公司。

4.乙方在当年10月31日(含)后已为非在校学生身份的(包括但不限于毕业、肄业等),则不纳入保险理赔范围内。不影响乙方对甲方的还款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于指定日期按《领用合约》清偿所有债务。

5.乙方保证填写的“毕业时间”真实有效,如乙方为应届毕业大学生且在当年10月31日(含)后继续就读,应在入学后15日内联系甲方客服按客服指引更新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入学通知书,学生证等)。否则,甲方将视乙方为非在校学生身份,乙方应按照《领用合约》履行还款义务。

6.为避免因欠款导致产生个人征信不良,乙方应及时依约偿还所欠款项或最低还款额。

第六条欠款催收及抵欠

1.乙方在账户逾期87天内,无论乙方是否为在校学生身份,均不影响乙方向甲方的还款义务。甲方有权按《领用合约》相关约定实行催收。

2.乙方在当年10月31日后为非学生身份(包括但不限于毕业、肄业等)或未依照本补充协议约定提供后续继续就读相关证明材料的,甲方有权按《领用合约》相关约定实行催收。

3.第三方保险公司自向甲方赔偿乙方账户应还款项之日起,在赔偿范围内代位行使要求乙方偿还欠款的权利,如乙方无法按时向第三方保险公司清偿款项,乙方同意第三方保险公司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以及其他依法设立的征信机构如实报送乙方的征信材料。

第七条 协议的解释

本补充协议与《领用合约》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补充协议未尽事宜以《领用合约》为准,其他产品服务及价格参照。

☆ 中信银行校园i卡(信用卡)产品及服务销售价格补充目录

产品及服务 价格 备注
年费 免年费 每卡
信用卡取现手续费 境内 按取现金额的2%收取,最低收费为人民币20元;
每自然月首2笔跨行取现免手续费;本行取现全免手续费(限银联卡);
每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