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

中信银行(以下简称“甲方”)与中信银行信用卡(以下简称“信用卡”)主卡申领人(以下简称“乙方”)及其附属卡申领人就乙方及其附属卡申领人向甲方申领使用信用卡的有关事宜特签订如下合约,乙方在申请表上签名或使用信用卡时,即视为乙方已理解和接受本合约,并同意受其约束。

名词定义

第一条  申请

第二条  使用

第三条  信用额度

第四条  利息与费用(注:具体费用见中信银行信用卡产品及服务销售价格目录)

第五条  对账和还款

第六条  有效期及终止和停用

第七条  信息披露和保护

第八条  反洗钱条款

第九条  其他

第十条  合约的解释

本合约的修改、收费项目或标准变化、利率调整等,在按监管要求完成报备及通知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后即为有效,如通知中另行载明生效日期的,以该日期为准。变更后的事项对甲方、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均有约束力。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如不接受该等变更,可以在三十天内申请注销信用卡。否则视为乙方同意该等变更,变更后的内容对乙方具有法律效力。/p>

第十一条  合约的争议解决

甲方与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在履行本合约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起诉讼的,由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  合约的法律适用

本合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以及国家外汇管理有关规定,未尽事宜依据上述有关法规、《中信银行信用卡章程》、业务规定及金融惯例办理。
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已完全知悉并了解《中信银行信用卡章程》和本合约的各项条款,并自愿遵守该章程和本合约的规定。

☆ 中信银行信用卡产品及服务销售价格目录

产品及服务  基准价格  备注 
年费  普卡 主卡  人民币100元  按卡每年预先收取 
附属卡  人民币50元 
金卡 主卡  双币卡: 人民币300元  人民币单币卡: 人民币200元 
附属卡  双币卡: 人民币150元  人民币单币卡: 人民币100元 
白金卡 尊贵卡  主卡: 人民币2,000元 附属卡: 人民币1,000元
精英卡  主卡: 人民币480元  附属卡: 人民币240元
换卡工本费  人民币15元,如需快递,加收快递费 每卡 
挂失手续费  人民币40元(免收换卡工本费),如需快递,加收快递费 每卡 
利息  日息万分之五(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的用卡行为在日利率万分之三点五至万分之五的范围内进行调整),按月计收复利,最低收费为人民币1元或美元1元或港币1元或欧元1元 日息 
违约金 每期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最低收费为人民币20元或美元2元或港币20元或欧元2元 按账户每月收取 
信用卡现金提取手续费 境内 按现金提取金额的2%收取,最低收费为人民币20元 每笔
境外 按现金提取金额的3%收取,最低收费为美元3元或港币30元或欧元3元
调单费 人民币20元  每笔 
信用卡外汇兑换手续费 按交易金额的1.5%收取 每笔 
补制对账单手续费 补制12个月(含)以内纸质账单每年免费一次;
补制12个月内的纸质账单超过一次或补制的账单期超过最近12个月,人民币5元
每份 
快递费 人民币20元/次,如选择次晨达、航空快递等特殊的寄卡方式,费用按快递公司所公示的价格收取  每次 
境外紧急补发卡手续费 按国际信用卡组织规定收费  每卡 
开具证明手续费 人民币20元  每份 
溢缴款领回手续费 每月每账户溢缴款领回不得超过5次,单笔领回限额(折合人民币)为人民币50万元。溢缴款转本行借记卡(账户)免手续费,溢缴款转他行借记卡(账户)采用以下收费标准:
1. 网上银行渠道溢缴款领回免收手续费;
2. 其他渠道溢缴款领回收费标准如下:
(1)转账金额(折合人民币)1万元(含)以下,每笔收费人民币5.5元;
(2)转账金额(折合人民币)1万-10万元(含),每笔收费人民币10.5元;
(3)转账金额(折合人民币)10万元以上,每笔收费人民币15.5元。
每次 

注:“基准价格”为通用产品及服务的销售价格,其他产品及服务的基准价格以其他产品及服务的相关说明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