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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爱心兑换条款与细则

一、本规则适用于全体持有中信银行积分的中信银行信用卡(以下简称“信用卡”)的持卡人(以下简称“持卡人”),持卡人爱心积分的兑换在遵守《中信银行积分计划条款与细则》(以下简称“积分计划”)的前提下,按照本规则兑换爱心。如果本规则与积分计划有关规定相冲突,以积分计划规定为准。

二、积分爱心兑换规则

(一)爱心兑换需由持卡人提出,不同持卡人名下的积分不能合并使用。

(二)所有爱心兑换申请一经成立,不可取消或更改。中信银行将优先扣除持卡人积分账户中先行到期的积分。

 (三)当持卡人积分账户积分不足或持卡人信用卡处于非正常状态时(包括但不限于卡片被冻结、销户等特殊情况),持卡人将不能使用积分兑换爱心。持卡人自行注销卡片且持卡人积分账户仍存在有效积分的,可选择在注销卡片前使用积分兑换爱心。如持卡人所有中信信用卡均已销户或过期,则持卡人未兑换积分将全部失效,不能再做兑换。

(四)所有爱心兑换均不提供发票。

(五)持卡人同意授权中信银行以“爱·信·汇”的名义,将捐赠的积分由中信银行以特定形式捐赠指定项目,中信银行将每年汇总爱心兑换积分进行捐赠一次。

三、积分爱心兑换方式

(一)兑换途径

登录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动卡空间APP,进入爱信账户页面根据提示兑换爱心。

(二)兑换方式

1、“立即捐”:持卡人通过上述指定渠道,根据个人需求捐赠爱心。

2、“随缘捐”:中信银行自动生成随机数量的爱心,持卡人可根据个人的意愿进行捐赠或放弃捐赠。

3、“按月捐”:持卡人可设置每月定额捐赠指定数量的爱心,中信银行将于每月25日零时划扣持卡人的相应积分。如果持卡人账户积分不足,则不划扣,直至积分满足划扣条件的月份重新恢复当月/次月25日零时划扣。

中信银行保留新增或调整爱心兑换方式而不事先通知的权利。

四、其它

中信银行与礼品供应商为各自独立存在的、合法的、平等的法律责任主体,对各自的义务、债务和开支负责,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委托、代理、联营、合伙等法律关系,双方互不承担连带责任。

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中信银行保留对本积分爱心兑计划的最终解释权,中信银行有权根据政策要求及市场经营情况修改或取消本积分爱心兑计划。本积分爱心兑计划未尽事宜,仍受《中信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积分计划及其他中信银行相关文件的约束。

对本计划有任何疑问的,持卡人可拨打中信银行客户服务热线(4008895558)进行咨询、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