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须知

1.本产品的承保年龄为18-39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学习和生活的个人。被保险人须为投保人本人。

2.本产品承保职业类别为1-4类的被保险人。具体职业种类归属详见安联职业分类表。

3.任一被保险人在安联财险累计投保本产品的意外身故或恶性肿瘤保障的保额不超过50万,超过部分本公司有权拒绝赔付。

4.本产品恶性肿瘤疾病等待期为90天,从被保险人投保此产品保单的生效日期开始计算等待期,意外保障没有等待期。

5.本计划无犹豫期,请您慎重选择购买,除法律法规或双方另有约定外,成功投保之后退保本公司仅退还保单未满期保费,退保将会造成您的损失。

6.就诊医院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合法经营的二级及二级以上医院。

7.本产品所定义的恶性肿瘤是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它部位的疾病。经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的恶性肿瘤范畴。

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1)原位癌;

2)相当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3)相当于Ann 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4)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

5)TNM分期为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

6)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

7)美国癌症联合委员会(AJCC)癌症分期系统定义下I-III期的甲状腺癌。

8.外籍人士也可购买本计划,但应满足一年内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含港澳台)工作或居住满183天的要求。

9.所有的保额、保费、保险责任均以安联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签发的保单及保险条款为准。如保单载明与保险条款内容不一致的,以保单载明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