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细则

重要提示:请您认真阅读本条款细则的全文,尤其是加粗以及红色字体显示的条款,确保充分知悉和理解本条款细则的所有内容。如有疑议,请及时联系我行予以说明

(一)本活动限有效中信银行万事达卡单币信用卡参与;我行万事达卡单币卡是卡号以548278、548421、548423、510068、525666、520099、522599开头的信用卡。

(二)活动时间:2023年4月26至2023年5月31日。

(三)到店礼:活动期间,访港旅客持有效访港证件,到K11 MUSEA礼宾部(K11 Groud4,具体地址可咨询K11 工作人员,下同)可领取到店礼一份。到店礼为K11提供,具体礼券金额以门店实际提供为准。

(四)消费礼:凭我行万事达卡单币信用卡当日K11 MUSEA消费POS单,可按交易金额获得相应的礼品。

门槛 礼品
满港币1万元 200港币K11现金抵扣券
满港币5万元 1000港币K11现金抵扣券
满港币10万元 2000港币K11现金抵扣券

4.1 持卡人交易达标后,须在K11 MUSEA 客户礼宾部出示合格的POS单、合格的收据以及活动信用卡进行验证。POS单限持卡人使用我行万事达卡单币信用卡当日于K11 MUSEA消费产生的POS单

4.2 消费礼各档礼品均需凭最少1张POS单兑换,统计累计金额时不超过4张POS单;POS单兑换礼品后无法重复使用,如:使用4张POS单兑换1000港币K11抵扣券后,此4张POS不能再用于兑换另外两张抵扣券。

4.3 消费礼各档礼品限兑1次,最高可兑换3200元 K11抵扣券,即活动期内可兑200元优惠券1次、1000元优惠券1次、2000元优惠券1次。

4.4 消费礼各档礼品数量有限,其中:200元优惠券800张,1000元优惠券200张,2000元优惠券50张,先兑先得,兑换即止,不再另行通知。

4.5 消费礼抵扣券有效期至2023年8月31日,逾期不用,自动作废,不做补偿;限在K11 MUSEA指定商户使用,指定商户以抵扣券中展示为准。

(五)高端礼:凭我行万事达卡单币信用卡当日K11 MUSEA消费POS单,可按交易金额获得相应的礼品。

门槛 礼品 数量
单月累计满港币12万元 享受K11黑卡权益 不限
当日累计满港币20万元 K11 ARTUS 寓馆1间夜 20
当日累计满港币40万元 再送K11 ARTUS 寓馆1间夜

5.1 持卡人交易达标后,须在K11 MUSEA 客户礼宾部出示合格的POS单、合格的收据以及活动信用卡进行验证。POS单限持卡人使用我行万事达卡单币信用卡当日于K11 MUSEA消费产生的POS单,均可累计金额,兑换过“消费礼”的POS单也可计入。

5.2 高端礼各档礼品均需凭最少1张POS单兑换,统计累计金额时张数不设上限;POS单兑换ARTUS 寓馆间夜后无法重复使用。

5.3 K11黑卡会员需先注册KLUB 11会员后,累积消费满港币12万元后自动升级(只限首次成为黑卡会员),或携带足额POS单至在K11 MUSEA 礼宾部补登。K11黑卡会员权益含:K11专业黑卡团队专人接待;Klub 消费积分翻倍;生日月份Klub 消费积分翻5倍;每日两小时免费停车;星级餐厅优先预定;VIP 洗手间;专属活动邀请等。会员升级事宜及权益具体以K11实际提供为准,我行不承担该会员服务的责任和义务。

5.4 礼品“K11 ARTUS 寓馆1间夜(含双早)”数量有限,共20间夜,每人最高限兑2间夜,先兑先得,兑换即止,不再另行通知。

(1)香港K11 ARTUS 寓馆权益兑换由黑卡客户经理协助以纸质优惠券的形式提供,兑换后需妥善保管,如丢遗失不补;

(2)持卡人可自行通过优惠券上的电邮或电话进行酒店预订,也可通过黑卡客户经理预订;登记入住时,必须携带优惠券原件,复印件无效;

(3)香港K11 ARTUS酒店兑换权益有效期至2023年10月31日,逾期不用,自动作废,不做补偿,以下日期不能兑换使用:2023年7月1日、2023年9月30日至10月4日期间不能兑换使用。

(六)须成为KLUB 11会员和K Dollar香港会员才能领取/兑换上述礼品及权益。

(七)中信银行信用卡持卡人如有下述任一情况:所持信用卡被停用或管制、自行注销信用卡、拒不偿还中信银行信用卡欠款、在信用卡使用中有任何舞弊或欺诈或非真实交易、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违反本活动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的,我行信用卡中心有权直接取消其参加本活动的资格并无须另行通知,我行信用卡中心有权扣回不符合条件但已返现的金额并无须另行通知。

(八)持卡人需本人交易,我行信用卡中心有权要求持卡人提供相关交易的凭证(包括不限于出入境记录、真实交易的发票、收据等)以证明交易的真实性。

(九)在法律许可范围内,我行信用卡中心有权修订本活动条款及细则(包括但不限于参与资格、交易时间及奖励方式等)、暂停或取消本活动,并经相关途径(如我行信用卡中心网站、app、对账单、短信、报刊或各分支行网点等)公告后生效。

(十)其他未尽事宜,受《中信银行信用卡章程》《中信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及其他相关文件的约束。

(十一)根据国家有关金融法律法规规定,持卡人应主动配合我行进行身份识别与尽职调查,提供真实、准确、完整客户资料,遵守反洗钱与反恐怖融资相关管理规定。如持卡人出现身份文件或信息异常、账户交易异常或涉嫌洗钱、恐怖融资或设计联合国等制裁情形或我行具备合理理由怀疑出现上述情形时,我行有权采取相应管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