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活动时间:2022年10月1日-2022年10月31日
2、活动对象:中信银行信用卡持卡人(仅持有附属卡、公务卡、蓝卡、零钱包卡除外)
3、活动规则及奖励
(1)活动规则:在活动时间内(被推荐人的申请资料递交时间),持卡人通过指定活动链接在线推荐好友办理中信银行信用卡,被推荐人须为新客户(新客户定义以下文为准),被推荐人成功批核卡片后,并于申请日次月月底前(11月30日)完成任意金额消费1次,即为成功推荐,计入成功推荐人数。依据成功推荐人数发放常规奖励和额外奖励。
(2)成功推荐人数:活动开始成功推荐人数累计,消费金领取后,成功推荐人数清零。若继续推荐,人数重新开始累计(申卡中的被推荐人若达标,将计入成功推荐)。
(3)常规奖励:成功推荐人数X人,奖励阶梯如下。
成功推荐人数(人) |
消费金奖励(元/人) |
X=1 |
200 |
2≤X≤5 |
230 |
6≤X |
250 |
(4)额外奖励:成功推荐10人及以上,可额外获得688元消费金奖励。(当期活动同一推荐人只可获得1次额外奖励)
(5)消费金领取提示:建议您在当期活动达标统计周期(9月30日)结束后一并领取消费金。(消费金领取后,成功推荐人数的记录清零,继续推荐,人数重新开始累计。)
(6)特别说明:此活动结果独立核算,推荐结果不可与其他推荐办卡类活动叠加、转换。
举例1:
10月15日,成功推荐5人,推荐人操作领取,可领消费金= 5人*230元/人 = 1150元。
10月20日,再次成功推荐1人。推荐人操作领取,可领消费金 = 1人*200元/人 = 200元。
(因10月15日操作领取,成功推荐人数清零重新统计)
举例2:
10月15日,成功推荐9人,推荐人操作领取,可领消费金 = 9人*250元/人 = 2250元。
10月20日,再次成功推荐1人,推荐人操作领取,可领消费金 = 1人*200元/人 = 200元。
(因10月15日操作领取,成功推荐人数清零重新统计)
举例3:成功推荐1人,可获消费金 = 1人*200元/人 = 200元;(中途不领取)
举例4:成功推荐2人,可获消费金 = 2人*230元/人 = 460元;(中途不领取)
举例5:成功推荐6人,可获消费金 = 6人*250元/人 = 1500元;(中途不领取)
举例6:成功推荐11人,可获消费金 = 11人*250元/人+688元 = 3438元;(中途不领取)
4、成功推荐条件
(1)被推荐人需为新客户;
本活动新客户定义:首次申请中信银行信用卡的客户(仅持有测试卡、蓝卡、公务卡客户视为无卡客户,持有附属卡客户不属于新客户),或客户名下所有中信银行信用卡(测试卡、蓝卡、公务卡除外)已销卡达180天(含)以上也视为新客户;(温馨提示:我行在被推荐人激活卡片后,判断其是否为新客户,建议被推荐人完成面签后,推荐人通过“推荐进度”页面查看“是否为新客户”)
(2)被推荐人通过推荐人的邀请办卡页面申请办理中信银行信用卡;
(3)被推荐人申请并成功激活卡片后,于申请日次月月底前消费任意金额1次(刷卡、网络交易、取现均可)。(此活动涉及被推荐人前往线下网点面签环节);
(4)推荐结果统计以被推荐人申请信用卡的时间为准;
5、奖励发放
(1)消费金奖励将于被推荐人使用信用卡在申卡的次月月底前,完成任意金额消费后实时发放,推荐人可在“推荐进度”页面查看推荐结果,消费金发放详情。消费金发放后,推荐人需操作领取至信用卡账户,具体到账时间以页面提示为准;
(2)消费金领取有效期截止2022年11月30日(含),请在有效期内完成领取,逾期未领视为放弃;
(3)消费金可一次性领取,也可以多次领取;
(4)消费金奖励为税前金额,推荐人需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自行承担个人所得税,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提供代扣代缴服务,消费金领取后,预估次月月底前完成扣税。
6、其他活动细则
(1)参与本活动的推荐人,名下须持有至少一张已激活的中信银行信用卡,且账户状态保持正常;
(2)本期活动成功推荐的人数不可累计到下一期活动;
(3)推荐人名下须持有至少一张已激活的中信银行信用卡,且账户状态保持正常,才可消费金的领取;若推荐人名下的账户发生逾期、冻结、销卡等非正常状态,视为放弃消费金奖励;
(4)若推荐人或被推荐人存在任何虚假、欺诈、用于经营性目的、恶意分单等违法或不正常交易,或存在任何违反《中信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新版)》约定的行为,或在出现疑似不正常交易但拒绝配合银行进行调查、或推荐人诱导、协助被推荐人填写虚假、不实信息、或符合本活动条件的交易最终被撤销或退货的,则中信银行保留对相关交易进行调查核实、拒绝该等推荐人或被推荐人参与本活动、取消其获赠任何奖励及在无法退还奖励时,在持卡人账户中记入相关奖励的消费金价值的权利;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消费金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相关税费由客户自行承担。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作为劳务报酬所得扣缴义务人,在发放奖励时履行个税代扣代缴义务,按照累计余额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办理预扣个人所得税申报缴纳。获奖客户如接受以上税务处理方式,卡中心将于发放消费金奖励领取后次月月底前,从客户最近活跃的中信银行信用卡账户(含账户发生冻结、销卡等非正常状态)中扣除相关税费,请获奖客户留意相关中信银行信用卡账单,避免产生逾期情况。如不接受以上税务处理方式,则视为放弃奖励;
(6)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未赋予推荐人任何代发卡权利,被推荐人是否能核发中信银行信用卡,由中信银行审批决定,被推荐人无须向推荐人支付任何办卡费用;
(7)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未授权可参加本活动的推荐人以中信银行或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工作人员的名义进行发卡营销,此类行为一经发现,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将取消其参加本活动的资格,不予以发放消费金,并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8)本活动推荐人分享的邀请办卡链接/二维码/海报有效期为30个自然日,过期后被推荐人将无法通过该邀请办卡链接/二维码/海报申请中信银行信用卡,推荐人需通过活动页面重新生成邀请办卡链接/二维码/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