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客户定义:新客户指名下未曾持有任何中信银行信用卡或仅持有中信银行蓝卡,注销原中信信用卡距再次申请日180个自然日以上的客户。已持有我行信用卡再申请的不属于新客户。

2.计积分交易定义:以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计积分交易规定为准。以交易是否计积分计算,不考虑卡片本身是否计积分。

3.权益兑换:客户获得活动权益后,可至“动卡空间4.0---首页---办卡礼---权益兑换”中进行抢兑。权益一经兑换,非商品质量问题不接受退换。客户自行在兑换前通过礼品页面了解清楚礼品详情。兑换结果以实际兑换成功为准。

4.权益查询:客户自行到“动卡空间---首页---办卡礼---权益兑换”中查询权益,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不对权益的产生及过期另行通知。

5.权益有效期:自权益达标之日起至次月15日(例A:小明在10月1日达标,权益将于T+2即10月3日送达,将于11月15日过期。例B:小明在9月30日达标,权益将T+2即10月2日送达,将于10月15日过期)。过期未使用自动作废,有效期内请尽快使用。

6.权益限量:每月可兑换权益数量有限,先到先兑,兑完即止。礼品每日限量30份,每日9点整开始抢兑。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调整商品投放数量,具体数量以兑换页面实际投放数量为准,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不再另行通知客户。

7.权益礼品详情:

(1)邮寄礼品的收货信息请仔细填写并核对,兑换后不接受更改收货信息。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将按填写的收货信息安排发货,发货周期为成功兑换后次月月底前发货。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不承担因收货信息填写错误及手机号无人接听等原因导致的收货问题产生的任何责任。如遇快递不支持配送的地区,有权协调客户更换快递地址。

(2)未成功收到礼品的持卡人最晚可于当期活动结束后1个月内致电中信银行信用卡客服提出异议,未在此期间来电提出异议的,视同持卡人主动放弃所获礼品。

(3)如同一地址收货超3份订单的,将被列入疑似恶意套取权益客户名单,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保留不予发货的权利。

8.权益异常:客户在正常交易达标获取权益且兑换后如发生退款交易,当月需补足符合条件的交易。否则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不予发货或收回礼品,并将永久取消其参与任何活动的资格。对于恶意套取权益的客户,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不予发货。如已发货的,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保留不另行通知而从持卡人信用卡账户直接扣除500元/每商品的权利。对于有疑义的交易,需持卡人提交相应的有效交易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等)。

* 如有发现任何个人或商户买卖、有偿转赠、套取权益、使用第三方工具或采用任何其他违反公平原则的方式参与活动,一经发现,中信银行有权取消其参加本活动以及中信银行其他所有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抢兑活动、抽奖活动、交易达标赠送礼品等所有类型的活动)的资格,且保留向非法抢兑客户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 所有积分兑换活动不与商户其它优惠同享;所有通过积分兑换的商品均不再提供发票;所有通过积分兑换的商品以实物为准,非质量问题均不予退换。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不是礼品(服务)的实际生产商或供货商,若礼品出现质量问题,后续由持卡人与供货商交涉,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将为持卡人提供必然协助。

* 活动期间,如商品有变更情况,以兑换页面实际投放礼品为准,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不再另行通知持卡人。

*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保留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