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活动时间
被推荐人申请时间:2024年7月1日0时0分至2024年12月31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活动交易统计阶段:2024年7月1日0时0分至2025年3月31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超过这一阶段的交易将不纳入统计。
2、活动对象
本次活动仅限在“推荐赢积分”活动(第二期)中推荐成功的被推荐人参加。
3、活动细则
(1) 在“推荐赢积分”活动中推荐成功的被推荐人交易达标,即可获得额外万豪旅享家奖励积分,具体获取规则如下:
持卡人类型 | 活动规则 |
---|---|
中信银行万豪旅享家®金卡持卡人 | 在“推荐赢积分”活动中推荐成功的被推荐人,在申请次月起(含申请次月),连续3个月每月计万豪积分交易不低于15,000元人民币,即可获得5000点万豪旅享家积分。 |
中信银行万豪旅享家®精逸白金卡持卡人 | 在“推荐赢积分”活动中推荐成功的被推荐人,在申请次月起(含申请次月),连续3个月每月计万豪积分交易不低于15,000元人民币,即可获得15000点万豪旅享家积分。 |
中信银行万豪旅享家®白金卡持卡人 | 在“推荐赢积分”活动中推荐成功的被推荐人,在申请次月起(含申请次月),连续3个月每月计万豪积分交易不低于15,000元人民币,即可获得45000点万豪旅享家积分。 |
(2)本次活动奖励赠送的积分为万豪旅享家积分,相应奖励积分会在活动结束(即2025年3月31日)后的45天内计入符合条件的持卡人的对应的万豪旅享家会员账户内。若持卡人在活动奖励发放前发生退货交易,退货交易将从达标金额中扣除,并按消费达标要求,进行重新判定其获得活动奖励的资格;若持卡人在活动奖励发放前已经注销联名卡的,则自动失去活动奖励的获得资格。
(3) 本次活动以卡片为维度统计交易金额。
(4) 附属卡不独立参与活动,附属卡交易金额并主卡账户计算。
(5) 本次活动赠送的万豪旅享家积分以及其他任何与万豪旅享家计划有关内容,均遵从万豪旅享家常客计划的条款和条件。了解完整万豪旅享家常客计划的完整条款和条件,请参阅点击查看>>。
4、其他条款
(1) 如发现任何个人或商户存在虚构交易获取权益、有偿转赠、套取权益的,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取消其活动资格。
(2) 持卡人办卡时间、激活时间、消费入账时间以及消费入账金额,以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系统为准。本次活动中所涉及的所有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
(3) 参加本活动的持卡人除需要同意并遵守《中信银行万豪旅享家®联名信用卡条件与条款》《活动细则》的全部条款和条件外,其行为还需适用万豪旅享家常客计划的条款和条件(请参阅点击查看>>)以及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公布的相关信用卡条款及规则。
(4) 持卡人如存在下述任一情形,其参加本次活动的资格将被取消,已经获得的活动奖励有权扣除或退回:所持信用卡被停用或管制、自行注销信用卡、对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其他债务不偿还的、违反《中信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或本活动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
(5) 如对本活动有异议,持卡人可于2025年8月31日前拔打中信银行信用卡客服热线处理。
5、免责条款
如本次活动期间,出现不可抗力、形势变更或其他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灾害事件、活动受政府机关指令需要停止开展或调整的、活动遭受严重网络攻击或因系统故障需要暂停开展等),活动主办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暂停、中止或终止本次活动,并可依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主张免责。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活动主办方对本次活动拥有解释权。
本次活动主办方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