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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航班延误险扩大保险范围及变更理赔流程的公告

尊敬的中信银行信用卡持卡人: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中信银行信用卡的支持与厚爱!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一直致力于为您提供最为优质的用卡服务,中信信用卡航班延误保险更是体现了我们对商旅人士的关爱。

为保障被保险人的保险权益获得的及时性,从即日起,我们将扩大原有的保险范围并变更相应的理赔流程,调整后航班延误险的理赔范围及理赔流程变更的相关内容如下:

一、航班延误险保险范围:

  1. 中信信用卡持卡人(不含艺龙卡、携程商务卡、12580联名卡持卡人)须通过中信携程商旅服务专线4006895558、中信国航商旅服务专线4008095558、济南国际机场客服热线96888订购机票;
  2. 中信艺龙旅行信用卡持卡人须通过中信艺龙商旅专线4008105566订购机票;
  3. 中信携程商务卡持卡人须通过携程企业商旅客户预订服务热线8008206699(座机)或4008206699(手机)订购机票;
  4. 中信12580联名信用卡持卡人须通过拨打12580订购机票;

持卡人订购机票时全额支付机票款,乘坐国际国内航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旅行,可免费获得航班延误保险,保险金最高达5000元人民币/次。

二、航班延误险理赔流程变更情况:

原航班延误保险条款及细则中涉及到理赔流程的第7、8、9条,变更如下:

7.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后,被保险人应于事故发生之日起10日内致电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24小时服务热线0755-95500申报航班延误并说明被保险人为中信信用卡持卡人,且提供包括被保险人本人姓名,身份证号、中信信用卡卡种、卡号,航班日期、航班号、机票起飞时间、实际起飞时间、延误原因等内容。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未在此期限内通知保险公司或无法对事故原因、经过、损失程度进行合理查勘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但不包括因不可抗力而导致的迟延(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事实)。

8.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时,应向保险公司提交如下作为索赔依据的证明和材料,下述证明和材料应在被保险人出险后10日内传真至保险公司(传真号码:0755-82094830;咨询电话0755-22693717):

  1. 被保险人的机票复印件、登机牌复印件;
  2. 被保险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 被保险人签购机票时所使用的中信信用卡正面复印件;
  4. 被保险人已填妥的索赔登记表;
  5. 若申请人为代理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6. 保险人合理要求的有效的、作为索赔依据的其他证明材料。

9.收到被保险人的索赔通知后,在相关资料齐全的前提下保险人将在20个工作日内做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应在此期间内将航班延误保险金存入被保险人中信信用卡账户。所有有关本保险的损失计算和保险金的支付在涉及外国货币时,均折合为人民币计算,并以人民币赔偿。

保险权益的条款及细则请登陆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网站的『专属权益』栏目阅读了解,您也可以通过下方的链接点击浏览相关条款及细则。

再次感谢您对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的支持,祝您用卡愉快!

点击查看 || 航班延误保险条款及细则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二OO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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